《法治政府建设“五项行动(2026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6-04-17 14:21:00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字体:

4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五项行动(2026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战略,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明确以“15336”工作思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此后,自治区人民政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先后印发《“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四大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分年度压茬推进、分领域专项攻坚,推进各地各部门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的关键之年。4月10日,张雨浦主席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暨府院府检联席会上强调,“扎实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五项行动’,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围绕统筹开展立法决策提质、行政执法规范、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权力监督、示范创建培优“五项行动”,提出了23项具体任务。立法决策提质行动,提出要严格执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5项任务,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提升行政决策质效。行政执法规范行动,明确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等5项任务,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行政争议化解行动,通过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等4项举措,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有序化解、实质化解。行政权力监督行动,提出全面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等5项举措,确保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覆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示范创建培优行动,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特色项目等4方面作出安排,以示范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突出特点

(一)坚持为民导向。《工作方案》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认同、进入全国前列的法治政府为目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与企业发展需求,提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务实举措,切实维护群众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坚持政策协同。《工作方案》一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等法治领域重要规划、政策落实,注重衔接历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行动部署,统筹贯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权力监督等各环节,推动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坚持务实管用。《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具体、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理解把握。


相关文件:《法治政府建设“五项行动(2026年)”工作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