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12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9-07-12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民政工作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7-18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9〕23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民政工作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宁政发〔2019〕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涌现出一批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区民政事业深化改革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等9个县(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等30个先进集体和赵永涛等5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新时代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使命,不断开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全区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为民爱民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担当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奋发拼搏、开拓进取,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