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9-0009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6-21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9〕16号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9〕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国务院定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10:00,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我区组织参加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总结去年以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情况,研究分析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大楼2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分会场设在当地党政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分会场。请自治区主席、副主席、政府秘书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分会场: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宁东管委会全体负责同志,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可比照自治区分会场确定,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宁东管委会负责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参会人员名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宁东管委会将参会的本单位全体负责同志名单,于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12:00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
(二)请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按要求做好会场布置、对接信号传输等工作,各分会场务于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15:00前布置完毕。
(三)请参会人员着便装,并务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9:45前就座完毕。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认真听会,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四)参会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其他工作安排,应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参会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或提前离场。
联 系 人:马宗正
联系电话:0951—6038143、5019054(传真)、1370951071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