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2022-05-10 10:00:00

嘉宾介绍

朱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永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郝留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温静: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魏尊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二级巡视员

访谈简介

5月10日,宁夏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顾永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郝留虎、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温静、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二级巡视员魏尊华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直播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主任杨柳: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22年4月1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实施好《条例》,加强宣传解读,凝聚各方力量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我们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赟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顾永清同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郝留虎同志、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温静同志、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二级巡视员魏尊华同志。

首先,请朱赟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朱赟: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宁夏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立法情况作简要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自治区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调整为年度立法项目,并于今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地方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第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关键一环,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制、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以更好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和引领推动作用。

第二,制定《条例》是自治区大抓发展、抓高质量发展,推动先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区正处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增量提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都需要持续聚集各类市场要素。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集中精力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助推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三,制定《条例》是推动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自治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强、影响力大、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构建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做法,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条例将这些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不仅有利于不断吸引更多高端资源要素凝聚,吸引人才、资本、技术、品牌汇聚,为创新发展打造良好的软实力,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拼资源、拼价格、拼土地、拼政策的旧模式,更多的转向综合实力的竞争,更多体现营商环境的竞争,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的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分为八章七十条,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对探索创新的措施给予立法引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打通肠梗阻、畅通微循环。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权、经营自主权和人身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不得违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二是破解“政策承诺兑现难,新官不理旧账”难题。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兑现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变更等为由违反承诺或者约定”,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使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第二,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条例明确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破除障碍;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二是聚焦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条例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惠企政策清单等八个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通过目录清单管理的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公平。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效率。推动当场办结、“一网通办”、限时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落实,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异地办理等改革,将我区在全国领先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审批等经验,以法规制度形式加以固化。

第三,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便利感为目标,着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制度模式。二是加大特殊时期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扶持政策,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条例还规定,自治区建立开发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四,优化法治环境,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环境下,才能有公平的竞争,有稳定的预期,有靠得住的信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为了避免执法“一刀切”,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条例规定了包容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建立容错机制,对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等,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条例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这些制度设计,提高了法规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强化了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相信,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为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杨柳:

谢谢朱主任的介绍。下面,请郝留虎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郝留虎: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发改委,对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全区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条例》,介绍有关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我们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自治区发改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扩大有效投资、助力先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高起点站位、高质量规划、高标准推进,先后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举行新闻发布会,迭代推出495项改革举措。连续4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评价范围覆盖全区,通过评价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有力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提升。2021年企业满意度较上年提高了11个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材料和办理时限大幅压减,改革经验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企业开办、减税降费、中小企业融资、“证照分离”改革,既助企纾困,又激发市场活力;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建成五级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技术、业务、数据加速融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电子化率分别提升到86.2%和90%。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宁夏位列全国第五。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宁夏总体排名连续4年位居西北第一。银川市代表我区参加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其中12项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

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工程,与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与市场主体期盼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必须通过系统完备、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的制度安排,使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条例》的颁布出台,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标志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迈入新的阶段,将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作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是固根本、管长远的行动指南,自治区发改委作为组织牵头推进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点任务、狠抓贯彻落实。

第一,创新体制机制。《条例》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着重要解决的是体制机制方面的“软环境”,这是打通经济运行大动脉、畅通治理微循环的重要方式。我们将以构建长效机制为牵引,突出做到“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健全帮企扶企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协同办理机制,优化投资审批办理,推动解决企业投资建设堵点问题;发挥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资本金补充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地方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着力破解破产难点问题。探索建立惠企政策兑现直达机制,确保政策红利及时传导到各类企业和终端用户。二是着力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参与制度规则制定机制,充分吸收各类意见建议;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加大政府有关失信信息共享公示力度,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三是着力健全保护权益机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联合奖惩制度,保障诚信守法企业权益。推行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控制抽查比例频次,纠正行政执法“一刀切”、简单粗暴、多头监管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优化三大环境。《条例》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我们将围绕营商环境18项指标,以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条例》规定,让市场主体办事更便捷,成本再降低,获得感越来越强,重点做到“三个推动”。

一是推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探索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全链条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行动,规范涉企收费和保证金收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市场主体开展自主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升品牌价值。二是推动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整合各类便民政务服务资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市场主体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探索“告知承诺”“用地清单制”管理,强化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提升投资和建设审批便利度。完善普惠制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水、电、气、暖、通信等工程审批流程,加强金融服务和劳动力资源供给,加大创新创业创造激励力度,确保市场主体享受贴心服务、获得暖心支持、助力顺心发展。三是推动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行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调解、仲裁、复议等多元化解纷和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聚焦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柔性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推行“首违不罚”“包容免罚”,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第三,抓好学习宣贯。《条例》赋予了各级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以立法形式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个个都是服务员、个个都要加速度”工作理念。我们将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切实在“三个全面”上下功夫。

一是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在全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的《条例》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深入企业、市场解读,扩大《条例》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组织各部门、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增强依《条例》履职、按规定办事的意识。二是在贯彻实施上下功夫。加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协调,合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督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办法,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指标措施。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法,建立问题线索三级移送处理机制,回应各类市场主体诉求。三是在督导问效上下功夫。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健全宁夏特色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强化综合协调、调研问效、专项督查,按季度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晾晒,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总之,《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更加有利于全社会聚焦重点,凝聚力量,规范有序地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条例》为标尺和戒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务实苦干,积极投身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杨柳:

谢谢郝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人民网记者:

请问温静副厅长,制定《条例》过程中,在提高《条例》立法质量上都有哪些安排?下一步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温静: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简要回答一下。为了提高《条例》立法质量,在制定《条例》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三点思路,一是在内容和章节安排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为遵循,把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法规条文中;同时总结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满意的改革举措通过立法固化下来,以问题为导向,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以细化,尽量增强内容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科学立法。二是通过网络、书面及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了社会各界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在区内外进行了实地调研,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广泛集中民智、汇集民意,实现民主立法。三是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法定程序,严把法律关,坚决防止“立法放水”等问题,实现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保障《条例》的立法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动《条例》实施,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履职的监督。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作用,切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履行《条例》赋予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定职责。同时,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办事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不断优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行政服务。二是做好与《条例》配套相关制度的制定。《条例》颁布实施后,其中许多重要制度都需要进一步加以细化。我们将不断关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优先选择和重点推进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的、急需的配套制度,比如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调解办法》列入调研论证项目,目的就是通过规范调解活动,对包括商事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及时进行化解,为营商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对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避免有损营商环境的文件出台。三是加强《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目前,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我们将把宣传《条例》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为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谢谢!

新华社记者: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请顾永清副主任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区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在推动《条例》全面落实上有哪些举措?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顾永清:

谢谢您的提问。感谢记者朋友们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全区上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精简、规范、整合、创新,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真正“放”了出活力、“放”出了生产力。一是精简。通过10轮削权减权,自治区本级部门行政职权由2013年的6264项压减到现在的1930项,瘦身近70%。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去年以来,直接取消审批5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施告知承诺35项,同时还优化了3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服务。二是规范。组织全区开展多轮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即国家、区、市、县“四级”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基本要素统一)梳理,更好地实现了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无差别的办理,实现了审批服务的统一化、规范化。三是整合。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相关单位推行联合图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等,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85个和60个工作日内。四是创新。建成运行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区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涵盖行政执法人员1.56万人,智慧监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一是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推行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三是按照进“四扇门”的方式,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让“准入不准营”难题得到根本解决。四是全面实施“审管联动”,推动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联合”。谢谢!

宁夏日报记者:

请问郝留虎副主任,《条例》出台实施后,自治区将如何有效提升服务和保障,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郝留虎: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营商环境好不好,优不优,最终由市场主体说了算。《条例》共50处提及了“市场主体”,彰显出政府聚焦关键和核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满意服务的决心。我们将全面实施《条例》,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责任,为市场主体提供的高效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第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主动提供贴心暖心满意的服务。建立深入“骨髓”的服务意识,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是我们首当其冲要抓的事。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把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转变作风、换位思考、主动服务,以诚心、贴心、耐心、热心换取市场主体的省心、暖心、安心、放心。

一是主动靠前服务。要熟知各级党政机关出台的政策,熟悉业务工作,制定政策时要为市场主体留出适应调整期,提供帮办代办、会商联办、专业定制等一条龙保姆式服务,着力探索惠企兑现直达机制,主动上门倾听了解企业所需、所想、所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容缺受理、一站式办理等便捷服务模式和告知承诺、异地办理、并联审批等全新审批方式。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收集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供或者填报;证明事项清单之外的,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登记或者提交,力争让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破解难点堵点。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扫除市场主体“痛点”,建立减税降费协同工作机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推进注册登记、征信服务等信息在金融领域开放和应用,提高融资可得性,化解市场主体“堵点”。建立水、电、气、暖、通信等事项联合服务机制,推行报装事项在线办理。为人才提供医疗社保、子女入学、住房安置等方面保障,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点”。

第二,加大约束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人员的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正面引导、鼓励激励,倡导勤勉高效履职、精诚务实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强化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坚决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畅通“12345”政务服务专线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依法及时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和查处。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曝光,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良法善治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二是建立问题督办机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监测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紧盯重点任务进行明察暗访。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移交、查办、处理机制,确保反映问题及时解决,提供线索及时核查,违规文件及时废止。三是加强意见征集工作。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协调、调研问效、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全面解读政策措施,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条例》明确规定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请魏尊华巡视员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二级巡视员魏尊华: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为切入点,实现了企业开办的多项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此项改革经验收录至《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年)》,在全国复制推广。截至2022年4月底,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72.76万户,同比增长7.28%,其中企业19.93万户,同比增长7.08%。

第一,以改革为牵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落实落地。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改革部署要求,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压减企业开办时间重点任务,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人民银行、税务局等六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通知》《全区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自治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打通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等企业开办事项的链条,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以往办事环节多、手续多、耗时费力等实际问题,“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求指标化”的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得到了充分验证,申请材料从14份压减至5份,解决了多年来制约审批提速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目标实现。

第二,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打通行政审批“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推动信息技术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建成了全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7个事项“打包”,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施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流程,有效疏通“难点”“痛点”“堵点”,实现了从“面对面”到“键对键”服务的转变。全区2021年新设企业30711户,同比增长8.52%,网办率87%。今年一季度,全区新设各类企业8000户,同比增长2.89%,网办率93%。网办率逐年提升,“网上办”已成为群众办照首选方式。

第三,以优化服务为保障,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设置,设置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解决了登记时限、标准不统一,实现全区无差别办理,“一窗一网一次一日”目标全面实现。实施企业开办全区通办,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自助打照、邮寄送达”的方式,包括营业执照、公章在内企业开办实体材料可以全部线下“一窗领取”,解决群众多头跑路的难题,极大提高了群众办事体验。

此次将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工作写入了《条例》,奠定了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的法治基础。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围绕《条例》规定,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将不断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税务、社保、统计、银行等部门和机构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应用。二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优势,整合调用人口、房产登记等数据库,为商事登记智能化提供大数据支撑。三是拓展“一网平台”功能,大力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推进“一业一证”“一证准营”等改革,打造升级版企业开办服务模式。

光明日报记者:

优化政务服务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指标,《条例》对政务服务作出专章规定。请问顾永清副主任,目前自治区这在便企利民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具体安排?

顾永清: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近年来,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自治区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打造高质量智慧政务,不断提升“一站式”、集成化服务水平,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我区连续四年名列西北第一、西部第四。一是全力推行网上办事。在全国率先建成贯通区市县乡村五级的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全区网上可办、“不见面”办理事项比例分别达到93.2%、81.7%。开发建设“我的宁夏”政务APP,注册人数815万人,超出全区常住人口的13.2%;可办事项1500多项、可查事项3500多项,累计办件1011万件。二是全力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县级以上政务大厅全部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即办件占比超过70%,22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85项高频事项可“跨省通办”、448项可“区内通办”。三是全力推动服务下沉。全区120多个事项可在乡镇(街道)办理,42个事项可在村(社区)办理,5个事项可“零材料”办理,40多个高频事项可在自助终端办理,真正实现了“就近办”“家门口办”。

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着眼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完善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畅通投诉建议渠道,政务服务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三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推进政务系统互通、数据多跨共享、电子证照全面应用,打造更高质量的智慧政务。力争今年实现“零材料”事项达到260项、“一证(照)通办”事项达到120项,新增“跨省通办”事项50项、“区内通办”事项52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就近办”。谢谢!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请问魏尊华巡视员,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下一步工作重点有哪些?

魏尊华:

谢谢您的提问。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始终立足监管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变革创新,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性成本,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近4年连续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涉企“乱收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督促相关收费单位为经营者退还各类违规收费5597.86万元,全力推动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紧盯水电气暖、行业协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出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垄断执法规定》,为开展反垄断执法制定指引。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办垄断案件8起,案件类型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行政垄断,罚没248万元,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100起,罚没690万元,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建议指导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抽查、会商、举报处置等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为各部门有序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定期组织各政策制定机关开展自查及抽查检查,着力规范政策制定机关审查行为,提升审查效果。截至目前,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梳理各类涉及市场主体存量政策措施25761件、废止341件、修改73件,坚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密切关注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影响发展经营的堵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公用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等涉企“乱收费”行为。围绕公用事业、医药服务、行业协会等重点行业,不断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聚焦医药、保健养生等重点领域,共享经济、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督促各政策制定机关提升审查效能,坚决纠正政策制定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保障。谢谢。

杨柳: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五位发布人,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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