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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举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0-03-13 10:00:00

嘉宾介绍

马旭阳: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加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春劳: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访谈简介

3月13日,宁夏举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旭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加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春劳介绍宁夏政法系统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马英俊主持。

文字直播

马英俊:

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现在举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旭阳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同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加先同志,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春劳同志介绍我区政法系统开展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先请马旭阳同志介绍我区政法系统开展疫情防控总体情况。

马旭阳: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经过全区上下艰苦努力,当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有利态势。下面,我就前一段时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统筹做好依法防控和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着力提高依法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作以通报:
  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扛起疫情防控政治担当。全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全面统筹政法力量,第一时间迅速行动,举全警之力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扛起政治责任,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闻令而动,迅速响应。制定了“领导带班值班、干部外出报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妥善做好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6项措施。1月26日,结合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进入一级状态的严峻形势,要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停止休假,立即召回返岗,保持全警在岗在位,进入战时状态。二是完善指挥体系,确保有序防控。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迅速成立政法委 书记、公安局长担任“双组长”的指挥体系。自治区政法委会同公安机关制定《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社会管理和交通保障组工作方案》,成立了重点人员数据信息排查、社会动态分析研判管控“两个专班”,全面启动“日调度、日报告、日推送、日反馈”工作机制。我区发现首例境外输入疫情确诊病例后,立即成立境外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境外来宁人员排查防控。三是加强调度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韵声常委、杨东副主席先后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及时对政法系统坚决做好疫情防控作出安排,做好社区排查、检查站检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重点人员管控、社会面管控、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等工作,坚决完成任务。
  二、加强严管严控,构筑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方式,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一是严抓数据研判,强化科技支撑。由政法委、公安厅牵头,会同卫健委、民航、铁路、通信管理及移动、联通、电信企业,成立了人口数据信息排查工作专班,全面开展人口信息比对关联、分析筛查、提纯去重工作,分批分次下达指令,做到落地核查管控。二是严抓重点排查,夯实防控基础。统筹各市县公安民警、政法综治干部、社区人员、网格员、志愿者27607人,成立由公安民警、政法干部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和组长的排查小组2332个,对全区2898个社区(村)开展不间断摸底排查,累计排查250余万户、833万人次,实现了全区常住人口全覆盖。对筛查出的疫情重点人员,集中隔离4.8万人、居家隔离90万人、医学隔离观察3530人。三是严抓卡点查验,筑牢严密防线。建立全区各检查站卡点一级查控勤务机制,全天候不间断开展体温检测、车辆物品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查控警力11.2万人次,检查来宁航班、列车、车辆104万辆(架)次、人员168.4万人次,集中隔离1.8万人、送医检查832人,通报属地处置3.4万人。
  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依法防控。这次疫情对我们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和精准有序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一是结合疫情严峻形势,及时出台防控保障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启动战时指挥调度一级响应机制,出台摸底排查研判核查“八条措施”;自治区高级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庭及诉讼服务工作作出安排;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办理涉疫情案件作出安排。司法厅出台“十个一律”工作规定,建立三级排查工作机制,对全区所有监所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二是结合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问题,推动出台一批政策法规。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冲击检查卡口、发生聚集性事件、非法销售防疫口罩等违法犯罪行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各单位出台了《关于依法严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强大震慑,彰显法治权威。三是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全区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集中开展打防管控一体化专项行动,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维护社会稳定。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疫情刑事案件63起36人,查处行政案件770起1417人,查获伪劣口罩10万余只、医用手套4000余只。全区法院共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一审已宣判6件6人。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24件28人,提前介入侦查17件21人,审查起诉涉嫌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件15件16人。全区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妨害疫情案件1310件,涉及1390人次。
  四、加强法治宣传和政法公共服务,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保驾护航。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和政法公共服务,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保驾护航。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政法机关编写了10余部政策法规汇编,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和“律师党员先锋队”67个,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掌上APP等形式为群众解答涉疫情法律问题。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的通知》,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充分发挥在基层一线的工作优势和政法委员职能优势,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政法单位、综治中心、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下沉基层干部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解决在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建立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9800余次,排查矛盾纠纷508件,调解成功率97%。三是优化政法公共服务方式。各政法单位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有效开展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以良好的政法公共服务确保疫情防控的顺利进行。全区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网上立案525件、开庭366件、调解531件次。
  下一步,自治区政法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学习贯彻陈润儿书记在自治区依法治区第三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马英俊:

谢谢旭阳书记。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目前,疫情防控的整体形势已经呈现良好局面,工作重心正在逐步从以疫情防控为主转向和有序复工复产并行,请问公安机关在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陈加先:

公安厅党委及杨东副主席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一是面向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加强宁警通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确需现场办的,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特事特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即办即走”,确保最短时间最高效率完成事项办理。二是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员工提供证照办理便利措施。对急需用证人员,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开通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对今年以来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天。开辟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对群众急需申办的身份证件,采取邮寄方式及时发放。对群众因上学、工作、考试等原因确实需要现场办理户籍业务的特殊情况,实行预约服务,避免人员聚集,减少驻留时间。出入境部门对参加重大建设项目或紧急商务活动的,提供24小时预约加急办理服务。三是建立重点建设工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机制。选派民警担任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培训,协助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中国日报记者: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时期,“两高两部”下发了《意见》,提出对一些犯罪行为要“从严、从快”进行惩治?请问检察机关如何把握好“从严、从快”和“依法严惩”之间的关系?

李桂兰:

2月6日,两高两部下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要求对抗击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对这些一律从严从重把握,为准确及时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从快批捕、起诉,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为了避免不分具体情况“一刀切”,把刑事打击“简单化”。检察机关认真考量社会危害性评价的一般标准,重点关注防控疫情时期的特殊危害性及其恶劣情节,对妨害疫情防控的故意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对于其他犯罪案件,依法、妥善办理。严格区分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在办案和履职中,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特别注意避免因“过度执法”“过度追诉”造成执法司法不公正性。检察机关对1起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对1起情节显著轻微的妨害公务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宁夏法治报记者:

据我们了解,在这次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法院系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请问法院系统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李帆:

我从两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一是高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关于审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商事案件纠纷的若干问题解答》等文件,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通告》《关于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导各中基层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快立快审快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止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一审宣判6件6人,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引领、教育、评价作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权威信息,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行事、自觉配合、从我做起、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良好风尚。

人民网记者:

请问李春劳副厅长,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李春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疫情发生以来,为满足群众在疫情期间的法律服务需求,司法厅立足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方式,强化法律服务供给,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20万册,编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知识25问》,通过电子书、H5和书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编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选编》500本,配发自治区各地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举办全区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办“疫时说法”“疫案释法”等专栏。
  二是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研究出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十项措施。通过“12348”公共法律咨询热线、宁夏法律服务网和宁夏掌上“12348”APP给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在宁夏法律服务网增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区。引导群众通过热线、网络平台等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疫情防控期间,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咨询4102个,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接到电话咨询和预约法律援助184件次。
  三是充分发挥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全区律师行业共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法律服务志愿团、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等服务团队67个,参与律师近千名。制定十二项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编写《战“疫”法律指引》等十几种法律服务手册。截止目前,律师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出台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13件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2137人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83件次;捐款捐物共计103万元。
  四是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人民调解工作。优化人民调解便民工作机制,倡导推行简易调解程序和信息化调解,最大限度减少参与人员。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800多次,调处矛盾纠纷508起,成功率97%。

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请问李桂兰副检察长,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是如何立足自身职能特点,积极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

李桂兰:

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主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的职责,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依法惩处妨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司法权利。 
  一方面,在依法从严打击妨害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中,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严厉打击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推动复工复产,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涉嫌犯罪,综合考虑企业的情况,准确认定社会危害性,依照有关法律妥善处理。
  另一方面,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谨慎使用强制性措施。惩治企业人员犯罪与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相结合,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同时,还将协同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全力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防控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实现了安全有序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李帆: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但宁夏法院系统在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正确指导下,克服困难、迎难而上,采取非常规手段,依法依规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主要有两项措施:一是自治区高院先后制定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通告》《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开庭及诉讼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服务、立案开庭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截止3月11日,全区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19564件,审结9202 件。新收执行案件10863件,申请执行标的675808.05万元,结案案件454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53.37万元。二是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建立安全快捷的信息化审判工作新模式,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信访、开庭审理、保全执行、法律咨询等诉讼活动,最大限度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司法为民职责不中断、司法为民通道不阻断”工作要求,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开辟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二战线。截止3月11日,网上立案525件,网上开庭366件,网上证据交接6088次,网上调解531件次;网络拍卖1481次,拍卖标的物1087件,成交额1.02亿元。

中国新闻社记者:

当前,我区仍然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请问我区公安机关主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严重国家的反向输入?

陈加先: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海关、边防检查、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结合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推送的数据,关注我区籍出境人员情况和常住外国人入出境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按照“未入境人员”、“已入境未返宁人员”、“已入境将返宁人员”、“已入境已返宁人员”4类信息及时推送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为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疫情排查管控提供信息支持。二是加强信息获知,通过驻外使领馆,提前了解伊朗等疫情严重国家留学生、务工人员的回国意愿,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工作预案。三是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各个国家对我国公民采取的入境限制措施,在全区各级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广泛宣传告知申请人减少不必要的出行。累计推送540余次疫情防控期间政策信息及各国入境限制措施等信息,我区居民受众约7万余人次、外国人受众约1400余人次,答复群众咨询661人次,减少出国人数,防止潜在的输入风险。四是实行在宁外国人跟踪管理机制,每日对在宁外国人逐人跟踪入境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日报告,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切实掌握在宁外国人有关疫情方面情况信息。

宁夏日报记者:

据我们了解,截止目前我区各个监狱、戒毒所均实现了新冠肺炎疫情“零感染”,这与广大司法干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能否请李春劳副厅长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李春劳: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的思路,严守“三个关口”,坚决杜绝一切传染可能和途径。一是全封闭管理,严守“入口关”。从1月26日起,监狱戒毒场所实行全区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监所,暂停罪犯和戒毒人员亲属面对面会见探视。监所内所有在岗执勤警察职工不再轮换,不得离开执勤岗位;备勤应急警察职工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强化日常防护,严守“内控关”。监所严格落实生活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等措施,对监舍、活动室、食堂等区域定期保持通风、定时消毒。停止罪犯、强戒人员集体就餐和开展集体活动。每日早晚对服刑、戒毒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严格登记,体温达到37度或者身体不适的,立即隔离观察治疗。三是加强安置衔接,严守“出口关”。罪犯、强戒人员出监(所)前都要隔离观察14天,出监(所)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评估。区内所有刑满释放、解除强戒人员由监所派专人送至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外省区的,由监所提前与居住地司法行政、公安机关联系对接,做好衔接安置工作,做到“无缝对接”。
  截至目前,我区监所执勤警察职工已经连续在执勤岗位奋战了30余天,有的超过了40天,确保了监所的安全稳定,确保了我区监所疫情“零感染”。

马英俊: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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