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0-03-02 10:00:00
马英俊:
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现在举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九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春平同志,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建民同志,银川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张大平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先请陈春平同志介绍我区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陈春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紧迫的工作,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的工作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及时研究政策,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做到“三个强化”:
一、强化经费保障。尽管今年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但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全区各级财政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上下一心、合力抗疫。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做到资金统一筹措、统一调度、专款专用。建立应急调度拨款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足额保障了患者救治、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建设,以及重要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等资金需求。及时拨付资金。截止2月底,全区各级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已累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医保基金24.1亿元。
二、强化政策支撑。自治区财政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主要有两大方面:
第一,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方面。自治区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些“硬核”政策,切实让患者安心、一线医务人员暖心、群众放心。一是对确诊和疑似患者,以及发热病人全部实行免费诊疗,财政兜底保障。二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三是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畅通了防控物资采购“直通车”。四是免收农业信贷担保费用、实行蔬菜等重要物资物流费用补贴等,稳住了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
第二,在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有四大政策组合:一是全面落实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为了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中央、自治区第一时间出台了19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多项优惠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疫情捐赠、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二是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纾困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降低融资成本、分担融资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倾斜,并先行调度库款,全力支持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四是实施就业补助政策,支持援企稳岗。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交通补贴等就业惠民政策,支持促进扩大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务工人员复工到岗。
三、强化资金监管。资金到哪,监管到哪。自治区财政始终加强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全程监管。及时出台了防控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管理等监管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监督事项。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了“日报告”制度,畅通了资金监管渠道。深入一线督查,及时提出加强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面落实好既定政策,积极研究制定和出台新的政策,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谢谢大家!
马英俊:
谢谢春平厅长。
请张大平同志介绍我区海关部门加强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情况。
张大平: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银川海关切实增强口岸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筑牢了口岸安全防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根据海关总署党委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十条措施》文件精神,银川海关及时制定出台了《银川海关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促进自治区外贸稳增长的十五条措施》,全力支持自治区企业复工复产。下面,我重点从四个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是建立银川海关关长和隶属海关关长“一对一”直通服务责任制。由银川海关关领导“一对一”直接联系服务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银川海关各隶属海关关长直接联系、主动服务辖区重点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时间回应企业需求,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从简从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口岸验放速度,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第一时间快速验放;延长税款缴纳期限和滞报金起征时间点至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简化和延长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手续,采用不见面网上办公,简化企业登记注册/备案手续、从简从快办理进境检疫审批,减少下厂稽核查,相关单证容缺后补;加快产品检测速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是围绕重点助推我区外贸稳定增长。促进农产品、食品进口,开辟自治区农产品、食品进出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促进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通过线上交流,提前沟通证书出证要求,提供便捷出证服务,积极帮扶供港澳活牛、鲜食蔬菜等企业恢复生产,保证港澳地区正常物资供应,支持扩大自治区枸杞、脱水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支持银川综合保税区、石嘴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高水平高质量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加大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支持自治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及时落地,促进新型业态积极发挥经济新引擎作用。
四是提供高效服务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在线办理功能,实现海关业务“一网受理、一网通办”;保证专门窗口、绿色通道“零延时”通关服务,继续加强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服务,保障进境疫情防控物资特事特办,对于通过旅客携带、快件、邮寄渠道进境的防疫物品,适度从宽掌握合理数量范围,优先查验放行;支持企业在“两步申报”“两轮驱动”“两段准入”“两类通关”“两区优化”等海关业务改革创新项目上先行先试,引导企业积极选择关税保证保险等便捷通关模式通关,使复工复产企业更多更快享受到海关改革创新的红利。
该政策自2月23日印发实施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关将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压紧压实责任,同时持续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服务宁夏外向型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谢谢大家!
马英俊:
谢谢大平关长。
下面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并说明向哪位发言人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这次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带来了较大冲击,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请问张关长,对于自治区稳外贸稳增长方面,银川海关采取了哪些具体应对措施把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张大平:
此次疫情的确对我区当前的外贸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据我关对全区主要外贸企业摸底了解,前面介绍的措施已显现作用,目前部分企业已复产开展进出口业务。同时,从国家出台的稳外贸稳外资政策看,多是以综保区为平台推出的一系列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优惠政策,而且是向中西部倾斜的政策,比如:海关总署党委于2月25日出台的《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中,提出支持中西部地区优先设立综保区。所以这次疫情对我区的外贸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区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综保区“开放层次高、政策优惠、功能齐全”的优势,将会有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2019年,银川综合保税区进出口贸易总值93.38亿元,占全区进出口贸易总值的38.8%,发挥了“以小区带大区”的引领作用。
目前,银川海关大力支持银川综合保税区发展,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支持复工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办理;二是推动“互联网+保税”监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助力企业开展账册开立、备案、核销延期等业务;三是了解园区企业复工复产计划,针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联络指导,为企业尽早正常运转助力。下一步,银川海关还将抓住此次优惠政策和措施集中出台的有利时机,支持银川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进口零售试点、整车进口和保税展示、进境肉类和水果/种苗指定口岸等业务,将新建综合保税区工作作为今年推进经济发展的工作内容之一,促进宁夏外贸产业升级发展。
谢谢。
中国税务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疫情发生后,税务部门为防止疫情传播采取了“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民工作方式,能否请马建民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马建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的压力非常大,按传统管理方式,征收期将有10多万人次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面对这种形势,我区税务部门迅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有序防控。把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努力降低疫情风险传播作为联防联控的重要抓手,把缓解企业困难,支持复工复产作为助力阻击战的重要措施,确保了全系统34个单位、5000多名干部职工和46个办税场所未出现疫情事件,并有力推进了复工复产。
为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便捷办税缴费,制发了《“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指引》。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提升网上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纳税人如无特殊情况,所有涉税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理。截至2月28日,全区纳税人应申报38.04万户次,已申报37.29万户次,准期申报率98.03%。其中,网上申报37.14万户次,网上申报率达99.6%。网上受理454户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核准延期缴纳税款2.62亿元。办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54万元。为375户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纳税人减免增值税1585万元。主动对接27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839户捐赠货物的纳税人,开展政策提醒辅导。积极做好4月征期中小微企业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全区纳税人申报纳税缴费平稳有序,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正有效落实。
新华社记者:
这次疫情对我区经济运行带来了较大冲击,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较大困难。请问陈春平厅长,财政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陈春平:
谢谢您的提问。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资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目前,中央和自治区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其中税费优惠策也有很多。主要有两个方面、7项政策:
减税政策方面。一是适当下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执行期限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将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8年。三是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可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降费政策方面。一是从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二是从2020年2月起,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3个月。三是继续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四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些政策力度大、含金量比较高,据测算,仅上述减免社保费政策,就将为全区参保企业降低成本30.66亿元。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坚决抓好政策落地见效,让政策尽快惠及企业和个人。
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银川海关在加快防控物资进口通关速度等方面采取了哪些便利措施?在防范新冠病毒“输入”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如何维护口岸安全和贸易秩序?
张大平:
2月2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主持召开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防控专题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检疫隔离措施,坚决防范境外输入疫情续发扩散。这对我们海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保证进出口物资快速通关,还要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新冠病毒挡在“国门”之外。
银川海关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在疫情防控前期,加强重点地区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对银川空港口岸重点航线国际航班进行分析布控,开展出入境人员医学排查。目前,针对疫情发展的最新形势,我关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口岸海关信息共享,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疫情跨境传播。强化国门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进出境食品农产品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强化动植物安全引种和进境粮食疫情防控。
二是全力保障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设立进口捐赠物资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物资,做到即到即提,快速验放,通关“零延时”;设立咨询热线,第一时间响应企业需求,答复政策咨询,指导办理通关业务;启动物资进口信息收集机制,提前做好物资的通关协调准备。截至2月27日,银川海关各通关渠道累计验放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各类疫情防控物资111.5万个(套),价值596.5万元人民币。
三是精准稳妥有序推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银川海关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首先,加快口岸验放速度,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第一时间快速验放。其次,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地区)因疫情对我国进出口商品采取的限制措施,跟踪监测大宗商品进出口情况,及时分析疫情对宁夏外贸发展的影响,为企业提供统计监测预警和技术性贸易措施支持,帮助化解贸易风险、提高应对能力。为外贸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环境,着力实现今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谢谢。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据我们了解,为支持疫情防控,党中央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具体涉及哪些方面,能不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陈春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支持疫情防治防疫方面。一是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对新冠肺炎防控产品和药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药品注册费。
在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保障方面。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额退还。二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设备,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三是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关税。四是对纳税人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鼓励疫情防控捐赠方面。一是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二是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三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是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的有力支撑下,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我们将会同税务等有关部门,持续抓紧抓实抓细上述政策落实,全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全面战、阻击战。
谢谢。
宁夏日报记者:
受疫情影响,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大家都比较关注会不会影响财政平稳运行,民生支出、重点支出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这方面财政是如何考虑的?
陈春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财政收支运行也势必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对冲疫情影响,努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开源挖潜稳增收。为有源头活水来,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的源头活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下更大功夫,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同时,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实现年初收入目标任务。
二是优化结构保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盘存量、调结构、优支出、保重点。刚才记者朋友提出民生支出保障问题,大家不用担心,不管千难万难,民生等重点支出我们一定会保障好,一定要守住这个底线。但在民生支出上,要注重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推动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尽快落实落地。要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要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第三,统筹兼顾强基层。疫情发生以后,部分市县财政收支压力会进一步加大,为缓解市县财政困难,自治区财政加大了对市县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力度,增强基层保障能力,确保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截至2月底已下达转移支付资金517.5亿元,同比增长13.6%,已提前调度资金16.5亿元。目前看,市县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应该完全有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形势发展变化,对财政困难市县,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总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有党中央的把舵定向,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我区财政经济形势也会逐步向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努力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
谢谢。
人民网记者:
刚才马建民局长介绍了“非接触式”办税的便民措施,有效解决了防扩散的问题。还想请问马局长,税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还有哪些便民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提供办事方便?
马建民: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在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还采取了以下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建立“一对一”网格化政策辅导、诉求响应、跟踪服务工作联系机制,实行专人专岗、专职专责,通过电话、“获得”平台、“12366”热线等多种途径,点对点提供政策定向推送、个性答疑和预约服务,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切实保障发票供应。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申领业务。对申请普通发票“增版”“增量”的,不需事前实地查验,即时办结。同时,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进行“线下”配送发票,配送费用由税务机关承担。三是推行容缺办理。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相关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四是优化执法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各级税务部门减少或推迟直接入户检查;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出现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马英俊: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后天,我们召开第十场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的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方面的情况,欢迎大家继续参加。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