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2020-01-22 10:00:00

嘉宾介绍

张晓明: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

访谈简介

2020年1月22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张晓明和相关部室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直播

胡斌: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昨天闭幕的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同志,通报全会精神,回答大家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晓明同志,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副主任刘长卿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办公厅主任任正涛同志、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亢晟同志、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海燕同志。今天的发布会有两个环节:一是通报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张晓明同志通报2019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张晓明:

同志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自治区纪委监委,向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关心、支持和帮助的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19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基本职责,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区上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清查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宁夏落地落实。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三大攻坚战”,落实新发展理念,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等,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共处分违反政治纪律党员47人。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1870件举报件办结1847件,444件反映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办结437件。
  二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200个,处理3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2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深挖马荣富、马兴国、肖永生、吴建华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取得了“打伞破网”的重大战果。全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9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交办的209件督办件全部办结,1807件一般问题线索办结1433件。牵头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区共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524个,处理8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7人。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向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宁夏银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10家区属国有企业、13家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市、县(区)派驻机构改革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区市县三级派驻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641件,立案244件,处分231人。提请自治区党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问题。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4个,处理3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人。在主题教育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加强对自治区“30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坚决查处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全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5个,处理4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人。
  五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开展3轮对36个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对市、县(区)和区属国有企业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828个,移交问题线索246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38份。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双反馈”“双报告”制度,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市县一体巡察,建立巡察问题线索、巡察报告和主要领导点人点事情况报备制度,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巡视巡察格局。全区共巡察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501个,发现问题6403个,移交问题线索582件。
  六是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准确稳妥运用 “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4186人次。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6个,问责处理党员领导干部1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人。出台《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七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零容忍遏制增量,突出重点削减存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29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02人,其中厅局级48人、县处级204人,严肃查处了许学民、于霆、王政、马志宏、王小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天网2019”行动,追回外逃人员2人,外逃21年的原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出纳王浩东在强大追逃声势威慑下投案自首。深化标本兼治,出台《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9份,拍摄专题警示片《路蠹之覆》,列为主题教育的重点警示教材,各地各部门组织2.4万余名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摄制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守望家风》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共同策划举办“共庆祖国华诞、弘扬清风正气”廉政书画展,切实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八是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不断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制定《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三强九严”工程,扎实开展“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分级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区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5人,组织处理39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3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宁夏纪委监委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胡斌:

刚才,张晓明同志通报了2019年度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时请各位记者先举手示意,拿到话筒后先作一下自我介绍,现在开始提问。

人民网记者:

过去的一年里,宁夏纪委监委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任正涛:

过去一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围绕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比如我们召开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监督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强化。二是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39个派驻机构的基础上,又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派出了纪检监察工委,向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宁夏银行派驻了纪检监察组,在10家区属国有企业、13家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高校设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市、县(区)也相应进行了驻机构改革,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我们将按照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重点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在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方面,主要是从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两个方面探索实践,补齐监督短板和弱项。

宁夏法治报记者:

去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夏纪委监委在“打伞破网”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管,防止出现新的“保护伞”。

亢晟: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调查处置了一大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取得了“打伞破网”的重大战果。主要做了以下4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进。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包抓案件,深入督导调研,靠前指挥办案。每位班子成员明确联系地区和行业,深入一线指导案件查处。强化巡回督导和日常督导,提高“打伞破网”质效。二是坚持深挖彻查,强力“打伞破网”。坚持纪检监察、公安“双专班”集中攻坚,抽调100多名精干力量组成了9个专案组集中查办,9个专案“打伞破网”组组长全部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班子成员全部参与办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三是强化线索摸排,精准处置线索。对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四是完善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强化协同办案。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744件,立案433件825人,处理6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9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构建与政法机关及各职能部门协作“快车道”,持续深挖、精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质量,推进以案治本、以案促建工作,确保全面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宁夏日报记者: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请介绍一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在监督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海燕: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是我们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也是第一职责。2019年,我们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在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大力气,严格执纪精准问责,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一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日常监督首要任务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我们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宁夏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大棚房”和违建别墅专项清查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查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宁夏落地落实。我们聚焦“关键少数”,完善政治生态状况研判和报告机制,规范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抽查复核,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做细做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做到对问题精准发现、及时提醒、及早预防。二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四种形态”贯通纪法、连接“三不”、兼顾标本,囊括教育提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是开展监督的政策和抓手。监督不仅讲尺度,还要重温度,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理想信念和政策的感召作用,使监督对象知错改错。我们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稳妥运用 “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轻处分、组织调整13328人次,占到了93.9%;第三、第四种形态只分别占4.2%和1.9%,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效果更加突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三是督促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监督不是纪委一家之事。我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实施细则》,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衔接、协同发力。同时,严格依规依纪精准问责,防止问责简单泛化,提高问责工作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自治区纪委监委牵头对灵武市统计数据造假、固原市原州区“村霸”马吉案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全区共查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6个,问责158人,处分74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铸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政治生态研判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经常教育提醒,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我们想了解下巡视工作中发挥“显微镜”“探照灯”作用有哪些好的办法和经验?今年巡视工作将如何开展?

刘长卿:

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既是巡视监督的内在要求,也是巡视组履行职责的必然选择。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监督的方法主要有13种,归纳起来共有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巡视。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彰显的是党中央的权威。巡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坚决履行好“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二是坚持群众路线。这是由巡视党内监督的性质决定的。巡视组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接待来信来电来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有效发挥了“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巡视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离不开纪检监察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巡视组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协作配合规程》,不断深化与这些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思想贯通、组织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构建起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监督网。四是严守职责边界。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扰被巡视党组织的正常工作。巡视组严守职责边界,坚决执行“两不”要求,始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确保了巡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这些做法,既是巡视发现问题的法宝,也是巡视工作经验的总结,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发展,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关于2020年巡视工作任务,已经自治区党委和巡视工作领导研究,并报中央巡视办备案。在具体工作中,巡视机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集中对教育、卫生、广电等系统领域上下联动开展巡视巡察,全年完成对不少于32个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巡视任务,确保巡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切实解决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弱化问题,推动巡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宁夏新闻网记者: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请介绍一下宁夏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成效、经验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亢晟: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采取调研督导、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比如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口9个贫困县(区),开展专题大调研,发现34个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督促协调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扶贫、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12个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全区排查突出问题2317个,治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529个。三是坚持开门搞整治,我们公布了14个牵头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和50项重点整治事项,集中公布46批专项整治成果,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四是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建立健全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群众监督等制度,全区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573项。五是强化监督执纪,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通过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201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24起,处理826人,党纪政务处分377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0起,处理307人,党纪政务处分182人。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工作绩效以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对啃食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针对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甚至有意诬陷也不少,对此纪委监委如何作为,为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任正涛: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数量逐年增加,不实举报的问题也是存在的。对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诬告错告行为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办法》。《办法》明确界定诬告陷害具体情形,从检举控告人的举报动机、是否有诬陷他人的主观故意、是否捏造事实等方面界定了诬告陷害和错告的范畴。明确了追究诬告陷害责任,规定经核查认定确属诬告陷害行为的,如果行为人是中共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如果行为人是公职人员,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政务处分;如果行为人是非中共党员和非公职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依法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诬告陷害查处结果运用,对认定有诬告陷害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向有关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等通报,并将调查结论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其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考核考评、社会诚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办法》明确了澄清正名程序方式,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经核查认定失实的检举控告,需要澄清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被检举控告人同意后,可以采用适当方式澄清有关情况,已经造成影响的,及时提出纠正建议。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受到错告、诬告的3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着力营造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查处追责力度,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同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受处理处分的干部进行教育帮助,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胡斌: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关注和想要了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安排相关同志接受采访。宁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驻宁媒体、自治区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的支持、监督和鼓励。在此,向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感谢。也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区一以贯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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