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19-12-13 10:00:00
主持人雷燕: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0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从宁夏区情实际出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目标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改善民生,推动机制创新,着力强化弱项,全区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就医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改善,深化医改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晨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张宏伟副厅长、自治区医保局邬杰副局长、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黑生虎处长。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宁夏医改十年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宋晨阳副主任介绍宁夏医改十年主要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晨阳: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宁夏医改十年成效新闻发布会,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和医改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是深化医改十周年,下面我就宁夏医改十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效介绍如下。
一、自治区十年医改进展及主要成效
200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自治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和医改各阶段工作要求,围绕医改“四梁八柱”和“五大制度”建设,聚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从区情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大胆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医改各阶段目标任务,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构建“四梁八柱”。
一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健康水平日益提高。建立健全了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了村、乡(社区)、县、市、自治区五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为全区居民免费提供14类5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8年的55元,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区人均预期寿命由2009年的73.38岁,提高到2018年的75.3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9年的20.72/10万、15.93‰、20.09‰,下降至2018年的16.71/10万、5.45‰、7.42‰。
二是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群众看病贵问题明显改善。建立健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0年率先实现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医保基金2014年实现了市级统筹,2017年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建立了政府逐年加大医保基金筹资补偿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2009年43.14%下降到2018年28.23%;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从2009年的58.8%下降到2018年的39%,全区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群众看病贵问题明显改善。
三是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更趋合理。在农村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中心(站)为平台、城市医院为支持的共建共享医联体,形成乡村一体、城乡一体医疗服务新模式。实施了“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千名医生下基层”、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凡晋必下”制度等。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区55家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6个试点县(区)推行县域综合改革。4个国家试点医院加快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截止2018年底,全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82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38人、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96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2.14人。
四是健全药品保障体系,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满足。全区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全面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机制。完善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推动全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高值医用耗材跨省区联合采购,最大程度挤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保障。
(二)完善五大制度。
一是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区建成医疗集团11个、专科联盟25个、医疗共同体285个、远程协作网79个,覆盖了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全区分级诊疗制度正逐步建立。
二是健全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基本建立了具有宁夏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在全区全面推行按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按人头、总额预付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起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政策, 2018年个人实际自付比例为7.73%,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稳妥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保障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6个方面的投入政策。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制管理。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建立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2018年公立医院平均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为36.99%。落实公立医院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快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现代医院管理运行新模式。
四是巩固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创新改革药品“三统一”,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探索了有益经验。建立自治区药品统一采购信息平台,健全完善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调控机制,建立了跨省区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是加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性文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综合监管,重点加大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涉水消毒产品等民生领域监督。持续推进卫生计生监管法制体系和“放管服”改革。对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持续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改革亮点与特色做法
一是在全国建设首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二是建立了具有宁夏特色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在全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四是基本实现全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远程诊疗、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和村卫生室基本建设全覆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实现职业化。五是借助医改推力做实做精全区健康扶贫工作。六是成立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全区5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统一管理。
三、下一步改革方向
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改总体部署和“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为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改革任务。一是落实国家医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宁夏行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医用耗材治理、药品采购使用、医联体建设、医保基金监管、社会办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二是实施重点医改任务。扎实推进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使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医疗结构、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宁夏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分级诊疗等改革任务。三是力促医改政策见效。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广泛做好医改宣传和典型案例推广,建立医改任务考评和通报机制,确保改革政策落地,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认同感。谢谢大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邬杰: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医改十年来,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在推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在全国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和经办管理体制,整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建立起了以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大额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为补充,涵盖住院和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服务体系,全民医疗保险的公平性显著提高。
一是基本建成了覆盖全民、运行平稳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自治区2003年新农合试点起步,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2010年、2015年在全国先后率先实施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治区级统筹两次飞跃发展,2019年全面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截至2018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94.32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了100%。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75.27%。
二是建成了筹资科学、保障适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治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初启动,到2003年全区普遍建立,2016年实现职工医保自治区级统筹。目前,职工医保实行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待遇支付模式,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总额的2%缴费。截至2018年底,全区城镇职工131.93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参保职工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了79%。
三是建立健全全区统一、基金共济的生育保险制度。1996年先期在银川市开展试点,2007年全区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2010年实行地市级统筹。2016年,将自治区新增的60天产假和25天护理假按规定纳入了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效保障了职工生育保障的权益。2019年,出台《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同步实现了生育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截至2018年底,自治区生育保险参保88.07万人,2018年享受待遇57030人。
四是建立了全区统一的医疗救助保障制度。2015年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78号),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救助的服务对象、方式和标准、程序等,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孤儿、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等城乡困难人员全面实施门诊、普通住院、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有效的减轻了这部分困难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五是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体系。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制度,对恶性肿瘤等30种门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费用进行保障,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60%和75%。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起付标准以上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73%,不设封顶线。建立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制度,有效减轻了参保职工和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时的个人费用负担。
六是建立了全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体系。印发了《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的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持续提高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补助水平,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行政府兜底保障。2019年全区754807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参保率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黑生虎: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围绕医改工作总体要求,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和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自治区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守住了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
一是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检查、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等多环节提出了具体改革创新意见。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
二是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印发了《自治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质量研究基础条件建设”、“宁夏药物创制与仿制药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自治区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6个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0.5g的羟苯磺酸钙胶囊,已经以全国首家的身份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三是强化药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自治区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药品监管法规制度。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认证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改进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对基本药物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了药品供应质量。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了6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25家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的药房规范化创建,提升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水平。
四是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认真做好药品集中招标、挂网采购过程中的资质审核,从源头上堵塞药品安全漏洞。加强药品监督抽检,每年对地产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抽检,对市场流通的基本药物品种,做到三年全覆盖抽检一次。对抽检结果全部对外公示,抽检不合格产品逐一开展核查处置,严肃查处假劣药品,药品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做好药品安全风险信号的提取与分析,对可能发生的药品安全问题及时预警,有效指导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五是整治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连续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违规行为整治、“两小一室”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2019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药监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市场监管厅联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90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74份,当场给予行政处罚(含警告)248件,立案查处229件,累计罚没款120.58万元,收回药品GSP证书5个,撤销药品GSP证书3个。六是提升企业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印发《关于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药品仓储运输资源整合,支持企业委托储存配送药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出台激励措施,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激发药品经营企业活力,提升了供应保障能力。
雷燕:
谢谢黑生虎处长的介绍。
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之前,请介绍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媒体。
宁夏日报记者:
宁夏医改十年来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也有很多的亮点和创新点,但医改是个长期工程,目前还存在基层能力薄弱、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宁夏在6个县区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就是为了有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补短板,请问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宋晨阳:
宁夏医改经过10年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城乡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仍然是目前医改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为了解决此问题,今年1月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自治区平罗、盐池等6个县区启动了自治区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截止目前,6个试点县区均成立了县域医疗健康集团或总院,整合县域内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医共体,逐步实行人员、资金、业务、信息、药械、绩效“六位一体”管理模式。试点县普遍建立了县级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轮流坐诊机制;与县外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打造医共体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检查结果互认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让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近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试点县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二是医共体活力激发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三是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感受度明显增强。四是县域内医保和健康“守门人”作用得到发挥。五是县域医共体医务人员积极性明显调动。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试点县区继续完善县域综合医改各项配套政策,强化县域医疗健康集团实体化运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让县域医共体管理更加紧密,运行更加顺畅,建立县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
人民网记者:
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刚才提到在医改十年成效中提到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请问自治区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中,通过哪些创新举措,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
自治区于2017年3月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共纳入试点医院55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举措:
一是发挥绩效工资总量的“指挥棒”作用。薪酬制度改革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盘活薪酬的先决条件是要给各试点医院核定一个可充分激发活力的绩效工资总量。基于这一考虑,我们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公立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等因素,突破区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为各公立医院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给各试点医院深入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改革的实践证明,这一做法符合公立医院发展的实际和需要。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的“主引擎”作用。在事业单位建立绩效工资制度,核心是要通过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盘活改革、推动发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初衷也在于此。所以在改革政策的设计上,我们把优化医院内部考核分配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指导试点医院优化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工资中保障部分和激励部分比重,科学设置薪酬项目,强化工作量、实际贡献、岗位职责等要素在分配中的权重和比例,合理拉开了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突出技术岗位、服务岗位和一线岗位绩效标准,较好体现了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是引导试点医院回归“公益性”。公立医院姓“公”,改革的落脚点和核心要义就是引导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通过改革试点地区已经建立了以实际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医院和医务人员“三项考评机制”,实行“医务人员的收入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卫生材料收入挂钩、不与检查化验收入挂钩”“三不挂钩”政策,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较好解决了医生工作量与医院经济收入挂钩的问题,建立了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评估和总结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实现医务人员受鼓舞、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改革目标。
中国新闻社记者: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也是撬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杠杆。十年医改自治区已经初步形成全民医保体系,请问在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中,自治区如何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邬杰:
十年医改,自治区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推动“三医联动”发挥医保杠杆作用的重点,作为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重要举措,立足宁夏区情,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努力发挥医保支付在利益均衡、资源配置、成本控制、激励创新等方面的牵引作用,形成了以总额预付为基本,按病种付费、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付费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底,国务院医改办对自治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通报表扬。2019年9月,中央改革办对自治区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进行专项督察,对改革探索给予肯定。
一是推行总额预付,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在全区以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为依据,构建住院费用“总额预付、风险共担、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支付模式,基金支付由“后付制”转变为“预付制”,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内控,遏制了过度医疗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缓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二是开展医保制度创新改革试点,打造县域综合医改样板。分别在盐池县、海原县开展了“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在全国最早引入并开展分级诊疗理念。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预付制,县级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按病种总额包干预付制。实现了因贫未就医人口、个人就医负担、住院费用增幅、门诊次均费用、基金运行风险“五个下降”目标。
三是实施按病种付费,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从2011年开始,在银川市、吴忠市综合选择了55个病种试点按病种包干付费;2017年在自治区三甲医院开展了107个病种按病种付费,2018年在全区范围推行按病种付费,使更多的治疗方式成熟、临床路径规范的疾病纳入病种付费范围,有效降低了患者医疗负担。
四是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大幅提升基金使用效率。2015年开始,陆续在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实施了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以病种赋分值,建立了病种分值库,将总额控制与按病种分值付费有机结合起来,对医疗机构实行积分制管理,使医保基金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积极推动了医疗卫生行业分级诊疗管理。
五是探索其它多元化支付方式,助推公立医院改革。针对精神病患者住院特点,确定了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包干标准,最大程度减轻了精神病患者的费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包干支付,按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医疗机构签约人数包干给医疗机构,保障了患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探索试点日间手术,切实提高了病床周转率,缩短了平均住院床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探索县域综合医改支付方式。指导试点县区做好医疗健康集团医保支付方案设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开展DRGs付费试点,通过机构诊疗成本与疗效测量评价,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运用于医保付费方式,以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能力和基金保障绩效水平。
雷燕: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