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举行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

访谈时间:2019-01-21 10:00:00

嘉宾介绍

张晓明: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刘长卿: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副主任,亢晟: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崔永兴: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海燕: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

访谈简介

2019年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晓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副主任刘长卿,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亢晟、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崔永兴、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海燕介绍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字直播

胡斌: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新闻发布会。刚刚闭幕的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对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社会各界对这次全会也非常关注。今天我们请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就本次全会主要精神和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晓明同志,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副主任刘长卿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亢晟同志、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崔永兴同志、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海燕同志。今天的发布会有两个环节:一是通报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张晓明同志通报2018年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张晓明:

同志们、朋友们,欢迎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新闻发布会。在此,我代表自治区纪委监委,向长期以来给予我们关心、支持和帮助的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守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以贯之惩治腐败、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重点抓了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旗帜鲜明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化思想认识,着力提升理论思维、战略谋划和精准落实水平。
  二是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动真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推进自治区“三大战略”等加强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族宗教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问题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全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97件、处分126人。制定《违反民族宗教政治纪律处分规定》,约束党员严格、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三是在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上求实效。举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之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配合中央第八巡视组开展工作,巡视移交的187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789件,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44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23件,切实维护中央巡视权威和公信力。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纪委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分工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年内整改的任务全部完成,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如期完成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编制人员配备,建立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各级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区2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全区监察对象由原来的5.6万人增加到23.3万人。推进自治区和五市留置场所建设改造,争取专项编制组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结合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调整设立了39家派驻(出)机构,重新界定部分派驻机构监督对象范围,明确了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理顺了领导体制,切实提高了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成立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提前谋划,为今年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据《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衔接有序、顺畅高效。全面规范使用“12+3(技术调查、限制出境、通缉)”等调查措施,严格依法审慎使用留置措施,确保监察权依法依规公正行使。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意见》,修订2018年至2022年巡视工作规划,建立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机制,选优配强巡视巡察队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监督的根本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三轮对30个地区、部门(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巡视,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506个,移交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5件,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二是着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出台监督办法,开展专项督查,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并督查、跟踪督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担起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针对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根据巡视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问责288人,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144人,巡视监督震慑作用明显增强。
  三是深入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推开巡察工作。坚持以巡视带巡察,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延伸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各市县区党委共巡察部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371个,发现问题5896个,移交问题线索951件,27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坚持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巩固发展作风建设成效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化风成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严查严处。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8个,处理12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3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有力震慑。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我区“两超一送”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在全区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以严的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地各部门(单位)自查各类问题50250个,问责处理干部163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人。
  三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担当尽责。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和长期任务,着力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8年全区共查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方面的问题265件,问责处理4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严肃查处了部分区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弄虚作假、永宁县泰瑞制药违法擅自恢复生产突出环境问题、灵武市统计造假等典型问题,树立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坚持把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用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自治区党委始终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去年制定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县(区)和区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党委述责述廉办法》等制度,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进行考核,着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落实约谈提醒、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对191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和31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着力强化日常监督。出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和巡视机构监督力量,将监督寓于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地方部门政治生态研判机制,根据“树木”和“森林”状况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贯通衔接。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自治区纪委监委回复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342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三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258人次,同比增长108%。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9486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71.5%;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138人次,占23.7%;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08人次,占3.8%;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6人次,占1%,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六、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054件,处置问题线索10450件,立案3142件,处分3647人,同比分别上升114.1%、78.6%、31.2%、55.8%。处分区管干部104人。严肃查处了屠国军、焦连新、秦亚兵、王兴德、李建军、陈淑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4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回外逃人员4名,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强化。
  二是坚守审查调查“法纪关”和“安全线”。严格执行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方案、审理处置意见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开展案件互查互评和抽查复核,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实践和历史检验。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细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多措并举深化标本兼治。及时梳理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管理漏洞,下发监督监察建议书28份,召开交通运输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以治标促治本。发挥党性教育和政德教化功能,深入学习宣传阐释《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通“清廉宁夏”官方微信公众号,放大“塞上风纪曝光台”宣教效应,拍摄警示教育片《贪欲之祸》、汇编《忏悔与警示》,摄制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守望家风》,组织1.7万余人到自治区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
  七、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并实施《关于全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对口联系贫困县区、定期报告和工作例会制度,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以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三个方面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4起,处理7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7人。严肃查处了西吉县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包括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在内的27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建立每月定期通报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制度,全区通报典型问题157次339起。
  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自治区开展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压茬推进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沉到基层、主动作为,通过巡视巡察、“廉情诊所”等形式,着力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救助等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全区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47起,问责处理11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8人。
  三是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的通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统筹协调,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机制,成立专案督导组,对重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全区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八、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属性,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忠诚履职尽责,带头落实“两个维护”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亮剑发声、引导舆论,讲好正风肃纪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在日常、严在平时,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实现互促共进。
  二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定出台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及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开展针对性、互补式培训练兵,全年培训干部1400余人次,切实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等核心本领。坚持多渠道锻炼培养干部,统筹推进干部交流选用,遴选19名年轻干部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轮岗交流94人,对22名纪检监察组组长、44名副组长进行了交流使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强化自我监督。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以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整顿、三提升”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及时向“两代表一委员”通报工作,同时强化内部监督,织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以“零容忍”态度打扫庭院、清理门户,全区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29人、组织处理46人,对6名违纪干部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腐败问题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违纪违法案件屡禁不止、影响恶劣;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突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还需要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对履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监督方法单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律己不严。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1月18日召开了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七个有之”等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二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制度。持续推进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考核办法,分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是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属性,主动延伸监督触角,聚焦关键少数,盯住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实做细。持续督促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巩固和发展好作风建设成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提高函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严肃追究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
  五是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聚焦政治巡视定位,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完成对32个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巡视,实现对市县区的巡视全覆盖。深化巡视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六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
  七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是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执纪铁军。
  同志们、朋友们,新年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自治区纪委监委新闻界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工作顺利!

新华社记者:

在去年一年里,宁夏纪委监委通报了大量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中普遍强调“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宁夏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工作中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亢晟:

2018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监督执纪力度持续加大、方向更加聚焦、重点更加突出,震慑作用更加彰显。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治区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办法,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自治区纪委监委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为切入点,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度,将责任细化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领导干部身上,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在全区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自查整改,推动干部作风明显改进;紧盯重要节点,以发送廉政短信微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等方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着力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检查调研、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形“四风”问题精准发力,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8起,处理12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3人;查处159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处理2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5起,处理4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

宁夏日报记者:

我们从宁夏纪委监委网站了解到,去年宁夏交通运输厅两任厅长先后被移送司法,多人涉案受到处理,能否介绍下案件查处情况,需要汲取什么教训?

崔永兴:

2017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交通运输厅周舒、许学民两任厅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周舒、许学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彻底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的典型,自治区纪委监委将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严肃查处了交通运输系统的6名厅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其中4人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3人“断崖式降级”处理(其中2人主动投案自首,予以从轻处理),给予2人党纪处分。这个案件可以说是个典型的窝案、串案,是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严重破坏了交通运输系统的政治生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也十分深刻。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周舒、许学民作为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领导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交通运输厅党的组织涣散、党的建设弱化,监督管理失控,廉洁防线失守,干部“塌方式”腐败。这个案件提醒我们,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对党的责任、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责任、对干部健康成长的责任扛起来、落实好。
  二是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念信念。周舒、许学民就是因为忘记了初心使命,背弃了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从而思想蜕变、腐化变质,最终走上了严重违纪违法的不归路。这个案件警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优化权力格局。周舒、许学民担任厅长期间,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流于形式,导致“一把手”滥用权力,凡事说了算,致使腐败现象长期蔓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个案件警醒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为权力瘦身、廉政强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同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确保公权力依法公正行使。
  四是强化制约机制,着力打造制度“笼子”。从周舒、许学民案件可以看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巨大,一些关联企业、公司盯住目标,长期经营,围绕“一把手”形成贪腐利益圈。这个案件告诫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招标、财务审计、风险防控等各项制度,通过机构改革和制度创新斩断利益输送链条,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光明日报记者:

泰瑞制药虚假整改问题发生后,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开展执纪问责的?

王海燕:

开展对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宁夏泰瑞制药擅自违法恢复生产”问题的严肃查处,彰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监委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牵头,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公安厅、环保厅为成员单位的自治区党委调查组展开调查。我们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成综合协调、调查取证、谈话核实、责任认定、安全保障五个工作小组,赴永宁县、泰瑞制药等地和单位,通过调取相关材料、与有关人员谈话核实、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在执纪问责中,我们始终坚持“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清了问题,厘清了责任。在问责对象上,我们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划分责任人,即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在问责方式上,我们依据《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谁造成追究谁的责任原则,严肃问责;在问责层级上,不仅追究基层管理人员的责任,还从决策审批管理等环节追溯责任,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共对14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涉及3名区管干部。通过严肃的问责,教育了党员干部,发挥了震慑警示效应,唤醒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了担当精神。
  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优势,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做到精准定位、精准聚焦、精准发现、精准处置,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从严管党治党不力,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应有作用。

宁夏电视台记者:

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惩治腐败方面成效显著,请介绍一下我区在惩治腐败工作方面有哪些特点?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工作中有哪些措施和制度来强化监督,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

崔永兴:

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守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精准发力强化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面推进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纪监督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054件,处置问题线索10450件,同比分别上升114.1%、78.6%。其中,立案31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47人,同比分别上升31.2%、55.8%。处分区管干部104人,严肃查处了屠国军、焦连新、秦亚兵、王兴德、李建军、陈淑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显著。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258人次,其中,经初核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措施处理5487人次,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三是认真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目前,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1870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789件,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44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23件,切实维护中央巡视权威和公信力。
  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抓早抓小抓准,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三是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用好问责利器,实施精准问责。四是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五是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宁夏新闻网记者:

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已经开展了三轮巡视,请问巡视取得了哪些成果?今年巡视工作将如何开展?

刘长卿:

2018年,我区巡视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为主线,以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持续深化政治巡视,稳步推进全覆盖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全年完成3轮对3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巡视,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506个,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5件,其中涉及区管干部22人、处级干部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85人,有效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首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中央“落实巡视工作规划推进会”和每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以后,自治区党委均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亲自主持每一次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对深化政治巡视、提高监督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主体责任意识。
  其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协作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审计厅、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积极主动协助做好人员抽调、情况介绍、线索查办等工作。特别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注重发挥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有效保证了巡视监督的实效。
再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广大巡视干部的担当作为。针对宁夏地方小、熟人多、监督难的实际,广大巡视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担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胆开展巡视监督,推动巡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据统计,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共查处区管干部55名,其中23人属于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2018年,自治区党委查处6名,其中3人属于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
  2019年,我区巡视巡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巡视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是以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以落实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组《工作规则》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以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协作配合规程》为抓手,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巡视监督合力;以落实《关于规范巡视沟通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做到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使巡视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二是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情况,对巡视对象进行重新梳理分析,深入推进巡视全覆盖任务落实。创新组织方式,优先安排完成对市、县(区)巡视全覆盖,并对自治区发改委等重点经济部门和金融企业开展巡视,全年完成三轮对32个地方和部门(单位)的巡视任务。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提高发现重要问题的担当精神和工作水平。全面推行巡视底稿制度,增强巡视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和问题线索的可查性。三是以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市、县(区)党委落实编制部门要求,足额配备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人员。鼓励市、县(区)党委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原则要求市、县(区)全年开展不少于3轮巡察。全面落实市、县(区)党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汇报材料报备制度,建立重要问题整改和具体线索督办清单。严格执行市、县(区)巡察工作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巡察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人民日报记者:

近年来,从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的案件查处情况来看,部分行业、系统、国有企业仍存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如何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扎牢制度笼子,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张晓明: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自治区一级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指导全区市县(区)同步深化改革,在全区构建起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2019年,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当中,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通过健全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两为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市级以上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等任务。二是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研究制定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操作细则,建立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等制度,修订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深化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事项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三是分类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改革意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共产党人杂志社记者:

脱贫攻坚是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请介绍一下宁夏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解决农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中的成效、经验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亢晟:

2018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围绕突出问题,细化十条具体措施,为专项治理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持续抓落实。
  一是落实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自治区纪委每年召开2次,吴忠、固原、中卫市和9个贫困县(区)每季度召开1次。二是建立纪委领导对口联系贫困县(区)制度,自治区纪委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全区9个贫困县(区)三是深化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纪委和检察、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审计等13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四是开展经常性督查督办。各派驻扶贫职能部门纪检组每半年选3个县、每个县选3个项目资金进行督查;五市纪委每年要按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做到三年全覆盖。五是聚焦扶贫领域开展巡视巡察。组织对8个贫困县区进行扶贫专项巡视,各市、县(区)三年内对所属扶贫职能部门和贫困县、乡巡察一遍。六是构建区、市、县(区)、乡、村(社)“五级信访举报体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七是实行重点问题线索区、市、县三级直查直办,不搞层层转办、交办、督办。八是加强对重点问题复查复核,五市纪委对所属县(区)纪委查结的案件,每年要按一定比例重新复查复核;自治区纪委对市、县两级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督查督办,问责追究。九是落实“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主责部门和监管单位的责任。十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自治区纪委监委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各市县年度通报曝光数不得少于立案查处数的70%。
  全区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4起,处理740人,党纪政务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2019年是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一年,具有承前启后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放在十分重要位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严查快处,加强组织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胡斌: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关注和想要了解的问题,会后,可以和纪委宣传部联系,我们将安排相关同志接受采访。宁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驻宁媒体、自治区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的支持、监督和鼓励。在此,向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感谢。也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为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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