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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时间: 2017-09-26 00:00:00

嘉宾介绍

阮越盛: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秀丽:宁夏回族自治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访谈简介

9月26日,宁夏举行医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刘秀丽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与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一道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直播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阮越盛: 

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宁夏医改工作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深化医改作为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全盘谋划、强力推动。特别是2016年国务院将宁夏纳入全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区以来,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抢抓改革发展机遇,强化改革顶层设计,锐意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改革举措落地,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全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在此,向媒体朋友们多年来对医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自治区编办副主任马露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建瑞、自治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刘秀丽、自治区物价局成本监审局副局长马晓军、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王建东和相关厅局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一起出席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宁夏综合医改的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并愿意就宁夏综合医改这个话题回答大家的问题。

  首先,请自治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刘秀丽同志介绍宁夏综合医改工作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刘秀丽: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我区综合医改工作相关情况。自治区自2009年新一轮改革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医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2009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药品“三统一”改革,并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取消了药品加成,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实践基础;同年和哈佛大学肖庆伦教授领衔的研究团队合作,在盐池、海原两县开展“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项目试点,在全国较早地开展医保资金的门诊统筹和打包支付,探索开展了县域内分级诊疗,引入了健康守门人的理念;早在2010年全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就实现了制度、政策、经办的统一,保障了城乡居民待遇的公平和普惠。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2016年作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来,我区坚持以“健康宁夏”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全区综合医改呈现出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区域协同呼应的良好发展局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改革的主要指标趋于向好。2016年末,全区孕产妇死亡率19.98/10万、婴儿死亡率7.1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24‰、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3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2.89%(2015年)。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现了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下降、住院均次费用增幅下降,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门诊量提升的“两降两升”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部门联动,以更强定力谋划医改 

  深化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在推进医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聚焦宁夏区情,始终用改革的精神,统揽医改大局,强化顶层设计,在破与立、进与稳上下功夫、做文章,形成了“理念引领、政策先行、一把手包抓”的工作格局。

  一是以大健康理念引领医改全局。去年以来在谋划宁夏医改过程中,准确把握“大健康、大卫生”发展理念,紧扣国家医改重点,以“大健康”指导医改实践,贯穿于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全过程,推进卫生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以“大健康”谋划长远发展,针对人民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在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突出规划前瞻性,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前后目标的一致性和各项工作的协调性,一以贯之地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

  二是以顶层设计强化协调推进。结合宁夏地域小、人口少的特点,在医改推进中,我们尤其强化自治区层面的顶层设计。2015年3月,围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们安排专业机构开展基线调查,委托审计部门进驻医院,邀请自治区政协开展专项调研,由自治区政府分管主席带队与县级政府对话,深入医院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摸清了底数,解剖了麻雀,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包括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补偿机制、医保支付、服务价格、医院管理制度、效果评价等配套文件,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清晰了路径。  2016年5月,我区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区之一。综合医改是宁夏承担的全国三大改革试点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去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印发了《宁夏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6】57号),围绕《实施方案》,我们确立了省级综合医改试点“13+1”配套政策框架,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同时,强化了部门联动机制,自治区医改办与自治区编办、财政、人社、物价等建立了部门会商制度,协商解决在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顶层设计更加完善,改革目标更加集中。

  三是以“一把手”工程确保落实。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为组长、主席任副组长的自治区综合医改领导小组,把医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将人社和卫生两部门归口为政府一个领导分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自治区政府与各市签订医改工作责任书,对医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领导责任都做出明确规定。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全力以赴抓落实、抓进度。自治区医改办每年都对医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定期召开委医改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拟定配套政策。今年以来,实行了“委领导包市、处长包县”的包抓责任制。按照包抓责任,分管领导带队已开展了三次全区范围内的综合医改工作督查,委党、政一把手亲自带队进行巡查,督促包抓责任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领域,注重以点带面,以更强措施推进医改 

  在推进综合医改的过程中,我们既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医改工作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又注重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调整,尤其注重解决好调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群众在改革中普遍得实惠、贫困人口因病返贫致贫等问题。

  (一)突出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从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入手,建设“三个制度,两个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逐步回归公益性。一是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模式。在保持机构功能定位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财政投入渠道不变“三个不变”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把全区5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作为一家大型医疗集团来管理,重点解决全区县以上公立医院的区域设置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新制度。我区被国家有关部委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省区之一,自治区三部门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立医院可在现行工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的方式进行分配,或保留档案工资自主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可以按照当地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最高不超过3倍标准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赋予了公立医院分配的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将人员总量划分为事业编制数和备案人员数两部分,建立事业编制审批管理与备案人员备案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分别按照1:1.3-1.7的床位与工作人员配比标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全区编制总量从19432个增加到了42011个,占编人员和备案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参照事业单位占编职工标准,率先在全国为备案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四是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县级、地市(含所在地的自治区级二级医院)、三甲医院分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60-70%,财政补助占30-20%。全区各级财政加大了公立医院的投入,自治区财政设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能力建设等专项补助,基本经费拨付形式由原先“按人头”补助转变为“按项目”补偿,同时对医院实行运营补贴,补贴资金可用于医院医疗业务成本中的人员经费、管理经费。在中央财政每个县每年300万元补助基础上,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县每年100万元补助。银川市市属6家公立医院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在2014年高达30%。全区财政补助占县级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平均达到了23%,地处革命老区的盐池县财政投入占县级公立医院总收入30%以上。五是建立公立医院考核新机制。自治区医管委办公室于去年底已委托第三方制定了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评办法并开展第三方评价,今年上半年已完成中期测评,重点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公立医院建设的规模、医保目录外费用的占比、药占比、耗材占比、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指标。考核结果将与政府补贴、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薪酬分配等挂钩,作为对医院院长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结合国务院医改办部署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任务,自治区财政厅对2015年度、2016年度考核排名前三位及国务院表彰的典型地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接近1亿元。

  (二)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围绕着大医院愿意放、百姓愿意去、基层接得住的目标,重点突出“一个载体,两个抓手”,确保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以医联体为载体。打造医疗集团、纵向医联体、一体化管理、专科联盟等4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包括:1.组建三大城市医疗集团,形成三甲医院牵头、覆盖二级医院的医联体,使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2.组建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枢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3-2-1纵向医联体”或三级医院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1纵向医联体”;3.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1+1”或“1+n”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联合体;4.组建专科联盟,以中心+专科联盟形式先后组建胸痛中心+心血管疾病专科联盟、脑卒中防治中心+脑血管疾病专科联盟、新生儿急救中心+儿科联盟、精神病防治中心+精神病专科联盟、出生缺陷筛查防治中心+妇幼保健专科联盟等,为患者提供优质、快捷的诊疗服务,为联盟单位提供学科共建的发展平台。通过建立科室对口扶持、医师多点执业、业务指导培训、区域信息联网、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重点专科协同建设、“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药品目录下沉等8项举措,实现医联体内分级诊疗、资源共享。截止7月份,全区100%的三级综合医院、90%的三级专科医院、63.5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的乡镇卫生院已纳入医联体范围。全区县域内的就诊率达到84%。二是以卫生信息化为抓手。建立了全区农村基层远程会诊系统,促进医联体内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卫生云”应用系统建设,实施智慧医疗工程,极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三是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将医联体内多点执业医生和“下基层”医生纳入签约团队。采取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形式,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邀请一名二级以上城市医院高级职称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指导专家,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建立签约服务承接关系,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围绕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7月底,全区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588个,普通人群签约率19.74%,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42.00%,130.59万群众直接受到便利优质的健康服务,群众对基层服务的信任感进一步增强。

  (三)围绕减负利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城乡居民医保已实现“六统一”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医疗保障服务和水平,通过分类设档、创新支付方式、整合各类保险等措施,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6%、72.72%。一是分类设档提标准。为兼顾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城乡居民医保设置“一制三挡”,2017年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2元,一、二、三档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调整为155元、270元、545元(每年动态调整),提高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民政资助标准。2014年1月起在全区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制度,累计为12.22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6亿元,人均赔付7805元,最高补偿51.2万元,有效解决了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去年起建立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合署办公机制,实现了区内大病保险住院病人在定点医院窗口的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的医保体系已经建立并在完善之中,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创新方式提效率。近年来,积极探寻按病种分值、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等方式并存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银川市、石嘴山市开展了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促使医院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吴忠市探索开展了122种单病种收付费试点。三是加快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开展社保经办可视化平台应用、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大数据应用试点,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规程,全区2089家医保药店实现无障碍刷卡购药,全区范围内实现了看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与31个省份1870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有效解决了跨统筹地区住院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难的问题。

  (四)破除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一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自2012年-2016年,县级、地市、自治区级公立医院医院先后取消药品加成,去年底完成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任务。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财政定项补助、以及公立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弥补。取消药品加成以来,全区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12年的45.77%,下降到2016年的39%。二是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完成了招标采购类药品、谈判采购类药品和挂网采购类药品的全部集中采购工作,共计7382个品种,11794个品规。与陕西、四川、内蒙古签署了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建立高值医用耗材跨省区采购机制。启动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已完成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挂网采购14505个产品规格,备案采购8801个。三是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制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保障供应”的原则,启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通过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跨省区联合采购,药品、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下降。2016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化学药和生物制品降幅为16.03%,中成药降幅为6.67%;15079个规格的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类耗材平均降幅为44.44%,群众的用药负担进一步下降。

  (五)聚焦贫困患者,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一是织牢六张保障网。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综合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财政兜底6项保障措施。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2017年的37元。通过对贫困患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免缴住院预付金、降低大病保险报销起伏线、再提高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救助金额等政策,最终目标是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二是织牢三张救治网。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动态化的分类精准救治措施。对患大病的,在当地住院集中救治一批;对患重病的,建立绿色通道上转集中治疗一批;对患慢病的,实行签约服务管理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康复治疗一批。三是织牢两张防制网。一方面抓好疾病防控,注重关口前移,将防控工作作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致残的核心任务。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口腔综合干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癌症早诊早治、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和早期干预以及各类慢性病的防制和健康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另一方面抓好意外伤害的控制。联合教育、交通、食品药监等部门,分析我区意外伤害发生的主要因素、种类,积极进行干预和预防,减少意外伤害导致的贫困发生率。

  虽然我区医改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不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政策落实在有些市县还不到位,三医联动机制还有待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有待突破,公立医院费用增长、药占比等主要指标离国家的要求尚有差距。作为全国综合试点省区,承担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改革经验的重任,我们有信心和决心找到一条适合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医疗卫生改革之路。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重点工作部署,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脱贫富民战略为统领,全力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全力推进综合医改“五项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医改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到2020年,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到28%以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医改办确定的改革任务和路径,结合宁夏区情,攻坚克难,创新务实,把我区医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向党中央和全区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阮越盛: 

  谢谢秀丽副主任的介绍。下面,我们就宁夏综合医改这个话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您所代表的媒体,举手示意,我们开始提问。

  人民网记者: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解决群众能看得起病、解决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支撑,我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解决群众看大病、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返贫方面有什么政策?医保支付方式在利益调解、资源配置、成本控制、激励创新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建瑞: 

  下面,我就这两个问题分别进行答复。

  (一)四措并举,缓解建档立卡户因病致贫返贫。

  我区医疗保险制度在解决群众看大病、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返贫方面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方面“补入口”。  使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医保的离休干部遗孀等群体不缴费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档待遇,其他困难群体少缴费参保享受待遇。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待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94号),将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每年筹资标准由上年度的32元提高到37元,将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之前的8100元-9500元降低到3000元,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并对其中属20种大病的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三是扩大医保药品目录。目前我区已执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我区新调整的303个药品已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将在部里批复后正式实施。全部实施后,我区新的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874个,较我区2011版目录增加了447个,增幅18.4%。四是增加门诊大病病种。近期,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起草的《关于调整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在会签,拟将血友病、肺结核增加到我区医保门诊大病病种中,新增后我区门诊大病将增加到30个。

  (二)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7〕42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42号)要求,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使医保更好服务于医改,我区结合五个地级市在医疗资源、药品供应、用药习惯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推进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并存的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目前有三种付费方式体现出良好的基金和社会效益。一是在银川市、石嘴山市推行的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倒逼医院实行内控,医保与医院实现了“双赢”。二是在中卫市推行总额预付下的按项目付费的医保付费方式,实行门诊按人头包干预付制和住院县级医院住院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三是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病种价格按照临床路径及历年实际费用测算并谈判确定,不设起付标准,支付范围不受三项目录限制,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70%,这个比例高于我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的实际平均报销水平。

  二是通过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分级诊疗。建立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差异化”政策,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最高达到95%,对二、三级医疗机构提高起付标准、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患者在基层就医,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三甲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左右。建立了就医转诊转院制度。除急诊急救、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患者不受限制外,其他患者一律实行分级转诊转院。对不按规定执行转院制度的,医保支付比例减半执行。加大药品目录下沉基层医疗机构的力度,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出台了《宁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物目录(2016年版)》,扩大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适用范围。

  新华社记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2017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区取消药品加成情况?

  刘秀丽: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医改最难啃的“硬骨头”。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4月25日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012年,自治区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提出从2012年10月1日起,宁夏全面取消全区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费用;截至2012年12月16日,全区29家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2016年11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通知》,2016年12月,全区地市级、自治区级管理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了区、市、县、乡和村五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全覆盖,在国家限期(2017年9月30日)之前提前完成。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全区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12年的45.7%,下降到2016年的39%。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取药药品加成后,在确保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财政定项补助、以及公立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弥补,其中自治区属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按照7:2:1弥补,地市所属公立医院按照6:3:1进行弥补。截至目前,全区调整三甲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1505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1077项。其他公立医院由所在地级市经测算后进行价格调整。

  同时,落实政府投入主体责任,保障医院良性运行,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县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明确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只增不减”。在中央财政给予每个县公立医院改革每年300万元补助基础上,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个县每年100万元补助。中央财政给予每个地市公立医院改革一次性补助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地级市给予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保障其运行。

  宁夏日报记者: 

  请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财政部门有没有加大投入力度,都投入到哪些方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王建东: 

  2009年医改以来,宁夏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宁夏财政医疗卫生支出82.9亿元,是医改启动前2008年的4.9倍,年均增幅22%,与全国同比高3个百分点。2017年,自治区财政继续加大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截至8月底,全区医疗卫生支出69.5亿元,同比增长34.7%。财政资金主要投入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自治区卫计委积极争取将宁夏列入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对每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补助300万,试点城市补助2000万元,试点城市辖区补助100万元。从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综合医改专项补助资金,2015年4200万元,2016年6100万元,2017年达到11495万元,逐年递增。

  二是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72元(2017年下半年自治区预计提高到502元),高出全国标准52元,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同时,自治区财政主动承担了地方配套资金的大头,与山区市县财政的负担比例为9︰1,与川区财政的负担比例为6︰4。在全国率先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管理层次提高到自治区级统筹。

  三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新医改以来,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实现“强基层”的医改目标。连续多年的支持,全区乡镇卫生院基本上拥有了B超机、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基本的诊疗设备,村卫生室拥有了固定的服务场所,并配备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80%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拥有了固定的业务用房,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四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人均15元(2009年医改启动时)提高到50元(所有城乡居民),并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部委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整合各类资金,通过免费发放药品、免费筛查检查、免费住院治疗等措施,开展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卫生惠民政策,宁夏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及出生缺陷均大幅降低,并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社会上经常听到这样的话“拿手术刀的不如理发的”、“医院一张床不及宾馆一间房”,说明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都偏低,没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但同时也存在就医费用动辄几百、几千,医院检查、化验等服务收费偏高。这个问题在改革中是如何解决的?解决后的效果如何?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成本监审局副局长马晓军: 

  医药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价格体系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2013年以来,我们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经统计:调高项目1600余项,主要体现在临床技术难度、风险程度高及服务价格明显不合理的项目中,如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提高幅度10%—100%;调低项目360余项,如X线检查、磁共振扫描、CT扫描、超声检查。放射治疗、实验室诊断等,降低幅度5%—25%。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我区按成本和收入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科学化,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阮越盛: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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