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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12-03 11:29:06 来源: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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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民政府办公厅发了《宁夏医药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3号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提出“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明确要求“健全政府采购机制。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完善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将医药产品招标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长期以来,我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分属自治区资源交易管理、原卫委两个部门、两平台运行管理分离状态,成为全国未实现采合一极少省份。

积极推进我区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与水平,在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医药招采实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研究编制制定《宁夏医药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定后正式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宁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目标要求,开展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建设工作;健全药品价格发现机制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保障、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制定药品采购规则;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加强与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区域联盟等协同联动和有效利用;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全程监控等措施,实施医药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健全监管机制,实现 “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采购交易全流程可追溯可见证。

2020年底,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招标平台和药品采购平台整合后统一名称),完成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疫苗采购、专家库管理、交易统计分析、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药品使用管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药品追溯监管、“两票制”验票、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管理、网上办公、信息交换、协同管理和申(投)诉16个子系统的功能开发与建设。整合共享升级医药集中采购业务,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药采购全覆盖,医药资金结算业务覆盖至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药品(医用耗材)准入、采购、交易、结算、使用、监管全过程可见证、可追溯的闭环在线管理的“宁夏模式”。

第二部分明确了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的重任务及实施计划安排。实施我区药品招标平台和采购交易平台整合为统一的一个平台;加快平台共享升级建设工作,推进“三流合一”系统建设、建立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药品使用管理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协同监督体系建设、加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力度、扎实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全覆盖等十大重点任务的具体设计,并确定了16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制定了一年稳步推进的实施计划安排。

具体工作任务。将医药招标采购平台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总体架构。完成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疫苗采购、专家库管理、交易统计分析、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两票制”验票、公共服务管理、网上互联办公、信息交换和申(投)诉等子系统的功能开发;通过确定试点地区,做好试点保障工作,将医药资金结算业务引入到三级医疗机构,逐步扩大资金结算业务范围,最终实现资金网上结算业务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通过选择条件成熟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试点,整合共享升级医药集中采购业务,最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药采购全覆盖。

第三部分从三个方面提出项目实施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牵头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工作。定期召开相关作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任务分工作。二是保障投入,确保质量。项目经列入自治区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有关项目建设、设备购置、技术保障、运行维护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三是协调推进,保障用药。按照平台整合升级建设、制度规则体系建设、招标采购交易日常工作“三同时”、“三不误”的原则,在稳步推进平台整合升级建设的同时,确保我区药品招标、采购、交易、配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不影响正常用药,不造成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

平台建设的亮点:“三大一高”。大系统--一个系统承担药品招标、采购、交易、供应、结算、监管、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药品价格监测、“两票制”验票等任务;大平台--一个平台将全区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配送企业所有相关的医药信息数据全覆盖;大数据—及时将药品相关数据提供给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社会公众、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高效管理监督--创新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日常观察分析相关医药数据信息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价格等异常情况,结合招标采购议价谈判工作中,以平台见证为核心、公开为手段的服务工作升级。为行政管理和监督部门提供适时在线管理抓手,为考核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等单位提供信息支撑。通过“三大一高”工作格局,从源头预防、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净化医药招标采购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降低虚高药价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群众获得感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政策咨询: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会事业资源交易处  联系电话:0951--6891038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宁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共享升级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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