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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女,汉族,1968年5月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自然资源厅(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厅、林业和草原局、地质局。

联系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驻宁各部队,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文联、工商联、残联、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伊协、红十字会、侨联、广播电视局、宁夏广播电视台、文史研究馆、宁夏社会科学院、三北防护林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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