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区日前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持续加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深入推进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适度前瞻布局建设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银川市及其他地级市中心城区优化“3公里充电服务圈”。到今年年底,全区新建公共充电枪不少于2500个,快充枪占比不低于60%,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公共充电网络。
在公共停车场方面,《方案》明确,将重点聚焦“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核心区域,新建充电枪1150个,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车位总数的10%。在居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广“多车一桩、相邻共享”模式,新建小区固定车位实现100%建桩或预留安装条件,全年新建充电枪380个,居住区充电覆盖率达50%以上。单位内部、产业园区、专用场景、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等分别新建充电枪240个、200个、90个、80个、120个,力争实现城乡全域、重点场景应建尽建,全面提升充电服务便捷性、安全性与智能化水平。此外,我区将加快补齐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扩大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交通综合服务站、乡镇集贸市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今年新建公共充电枪240个,打通农村充电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重卡充电服务能力,《方案》明确,我区将坚持市场主导、因地制宜,聚焦工业及物流园区、矿区等重点区域,构建“8+12+X”(8座集中站、12座增强站、X座分散站)电动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总体格局。到今年年底,建成满足6000辆电动重卡需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充电枪保有量达到1500个,累计建成换电站18座,加快实现重点区域160公里补能半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深化国企主导集中充电、企业和地方共建共享、风光储充放一体化等多元运营模式,支持整车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协同推广车电分离、电池银行等商业模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在充电基础设施应用模式推广方面,《方案》提出,我区将优先在商业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及主干道沿线停车场等充电需求集中、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场景,布局建设大功率充电设备,重点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35%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区新建大功率充电枪不少于300个。扎实推进V2G车网互动应用,年内建成不少于3座车网互动充放电站,全部接入自治区虚拟电厂平台,提升电网调度与负荷聚合能力。
为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方案》明确,今年8月1日起,全区新建及更新充电设施须采用CCC认证产品,将充电桩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此外,《方案》提出,要强化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全区公共充电站应全面接入宁夏充电基础设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应接尽接、全覆盖管理。(记者 姜璐 马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