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安排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
发表时间:2026-02-27 08:58:18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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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即日起我区启动贯彻落实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旨在通过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根基。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国家层面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门立法,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构筑了坚实的法治根基。我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研读,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广泛解读,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健全监督工作体系方面,我区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监督职责,强化了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具体职能,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明确内部机构承担监督职责。对照条例全面清理现行制度,规范监督文书格式,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信访、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的协调联动,通过设立企业联系点、推行监督员制度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精准识别监督重点。

按照要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监督范围将覆盖行政执法全过程,重点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用好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工具,督促纠治执法突出问题。

此外,我区还将以完成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试点任务为契机,升级改造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施行“亮码检查”,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以数字化手段赋能精准监督,确保执法数据“应归尽归”,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的整体质效。(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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