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我区八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补充清单》),将微塑料正式纳入重点管控物质,并明确6项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该《补充清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6项核心管控措施是: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废塑料进口;全区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医院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区城市、县城建成区所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及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区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区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到2030年底,所有在自治区市场销售含添加微塑料的原料和混合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中对产品中微塑料的成分、聚合物功能、释放途径及使用方式等作出说明;在包装、产品说明书中应包括“微塑料”的明显标识,并给出废弃物的推荐处置措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充清单》在充分分析宁夏化学物质赋存、生产使用及污染现状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管控经验,经多部门征求意见、公开征集公众建议并修改完善后,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确保管控措施科学可行。
微塑料作为新型环境污染物,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生态系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此次清单的出台,将为宁夏精准防控微塑料污染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助力美丽新宁夏建设。(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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