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区将高效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查清全区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确保2026年6月底前在自然资源底图基础上,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按需协同管理各类底图底数,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本次全面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其间,由各市、县(区)全面查清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核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重点理清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宁夏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模式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负责人介绍,自治区清查专项工作组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对各地工作进度管理。各地级市结合已有工作基础,统筹组织实施市辖区及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清查工作。各市、县(区)则按照清查工作进度安排表明确的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序时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我区对此次清查工作中的成果质量管控也更为严格,不仅保证清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资产清查工作也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过程质量核查和成果质量核查质检。同时建立逐级检查机制,形成各级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成果质量符合要求。(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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