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485个药品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
82.06万人次参保患者享受谈判药品“双通道”报销政策
发表时间:2024-01-16 09:16:30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字体: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2023年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近日印发,同步调整了“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该目录将485个药品纳入医疗机构和药店“双通道”保障范围,较2022年版目录增加了139个药品。

“双通道”管理药品包含肿瘤用药、新冠、抗感染用药、慢性病用药和罕见病用药,有效解决了谈判药品临床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参保患者通过全区“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使用的谈判药品,均享受“双通道”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已将全区28家定点医疗机构、128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全区“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双通道”药品延续执行之前的保障政策,按照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扣除自付费用后的费用,参保患者门诊使用谈判药品起付线为500元/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参保患者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时,不另设起付线,按照住院医保支付政策予以报销。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为40万元和13万元。今后,谈判药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随待遇水平政策调整时同步进行调整。对于已纳入宁夏门诊大病用药范围的谈判药品优先按照“双通道”管理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门诊大病政策。

目前,全区共有82.06万人次参保患者享受谈判药品“双通道”报销政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共发生国家谈判药品费用5.22亿元,为患者报销3.15亿元。(记者 周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