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关于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意见》,围绕能源生产绿色转型、清洁能源制造产业、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转型制度保障等提出22条政策举措,全力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工作。
当前,我区还存在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能源消费高碳低效等现象,全区煤电装机占比近50%,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亟需加速。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煤炭占比仍处于高位,用能效率偏低、能耗强度偏高,节能减排有较大潜力。与此同时,我区新能源发展速度快、规模大、比重高,对电力供应安全、系统灵活可靠运行等带来挑战,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势在必行。
按照实施意见设定的目标,到2025年,我区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27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到2035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
实施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坚持源头发力,推动煤炭绿色智能开采、煤电清洁低碳建设、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风电光伏高质量跃升发展、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绿氢低成本规模化发展,做好能源“生产”文章。坚持产业筑基,建设国家光伏产业发展高地、提升风电设备制造配套能力、加快完善新型储能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做好能源“产业”文章。坚持用能升级,促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高效用能、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做好能源“消费”文章。坚持整体推进,提升电源侧灵活调节能力、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储能多形式科学配置、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创新打造绿电园区,做好能源“系统”文章。坚持政策引领,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完善经济支持政策、加强要素资源保障、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坚守能源安全底线,做好能源“机制”文章。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将被作为各地各部门(单位)责任追究、奖惩任免、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等的依据之一。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交流推广经验;对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工作不力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调整和追责问责。(记者 杨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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