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两个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3-10-27 08:55:59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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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施细则,持续完善信用约束制度,防止滥用失信惩戒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施以来,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监管专项执法监督。目前,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公示2036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正在显现。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施细则。两个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办案、信用监管、法制、保密审查机构和其他业务处室职责权限。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专项执法监督。增加了追责规定,对未依法履行严违管理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由监察机关、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规处置。细化了严重失信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创新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途径。结合实际,对“较低数额罚款”进行量化规定。同时,规范“两书同达”。以制度的形式要求各地要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出《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的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记者 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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