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发表时间:2022-01-10 09:05:47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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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我区将重点整治2021年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五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非粮化”。

我区将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依规移交。

对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将所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对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的,稳妥处置并将其整改恢复为耕地。

对涉及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在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基础上,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格管控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记者 张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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