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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1-02 17:18:00

来源: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秋冬季是候鸟迁徙和群集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高发时期。为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巩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强化疫源疫病监测,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构筑西北安全屏障,我区林业部门多措并举,加强对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遵循“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成立了由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级林技中心等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乱猎滥捕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播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短片、悬挂“保护生态环境远离疫源疫病”横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人人有责”宣传袋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宣传彩页等多元化手段进行宣传,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三是认真开展监测巡护工作。例如大武口区自2018年10月起,在北武当生态保护林场、青山公园、绿化队等地设置监测点进行24小时值班监测点,着力掌握大武口区鸟类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域以及种群变化等信息,并坚持每天对规定线路进行巡查监测,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专项督查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林木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监察站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联合执法,先后对辖区内农家乐、餐厅饭馆、农贸市场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进行入户调查,重点检查有无贩卖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并对无证经营的养殖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行动,不仅提升了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还掌握了辖区内野生动物的种群类型和动态变化,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捕猎、乱捕滥猎、捕食和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场所,为进一步保护大武口区野生动物安全,控制疫源疫病传播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