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发表时间:2018-12-12 10:58:00 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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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自治区民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暨原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针对该委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内控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和加强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引起自治区民委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时限、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自治区民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闲置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及时规范资金管理。将以前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使用。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自治区民委根据审计提出的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审计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自治区民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治区民委合同协议备案管理办法》《自治区宗教团体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内部监管。自治区民委对审计整改过程跟踪落实,加强督察督办,对下属单位和主管协会经济活动违规行为,及时约谈3名同志,对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几名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经济活动行为,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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