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传达国家七部委有关要求。组织全区各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管理局(处)和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部署视频动员会议,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第一时间将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报告自治区领导。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核查。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获取《“绿盾2018”专项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清单》并下发各自然保护区,要求对照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核查,并填录《自然保护区问题核查处理情况表》。
三是积极制定自治区“绿盾2018”行动方案。根据国家七部委有关要求,牵头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征求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水利厅、林业厅意见建议,正在联合印发中。
四是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清理整治进展督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绿盾2017”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各整治点位立行立改,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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