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
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1-20 15:10:00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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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202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按照文件要求和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贯彻落实举措,通过书面、座谈等形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深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自治区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分两个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类进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规政策等方面,明确了我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23项具体任务。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提出了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6项任务。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明确了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3项任务。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确定了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项任务。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提出了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4项任务。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明确了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2项任务。

六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提出了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6项任务。

四、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从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努力将我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相关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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