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累计工作时间的界定方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人咨询,自己在原单位工作了3年,在现单位工作了8年,年假怎么算呢?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介绍说,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上述的例子中,这位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为11年,他的带薪年假应该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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