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池县坚持激发“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提升“量变”与注重“质变”相统一,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目前,全县102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每年均超过5万元,59个行政村达到10万元以上。
一是抢抓发展机遇,强化推进措施。抢抓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乡镇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与推进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工作结合起来,立足资源禀赋,围绕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联合发展型等模式,精准选村、精准选项目,强力推进项目建成达效。2019年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扶持的15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6个项目已投入运营并产生收益。
二是注重组织引领,夯实发展基础。坚持把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作为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先后选拔44名“三型”村党组织书记,选派14名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137名农村致富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班子,通过“党校、高校、企业”三位一体方式,培训村级后备力量和农村经营管理人才147名,挑起了引领村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发展经济的重任。采取村企合作模式,为74个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年增收22万元,持续20年。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围绕全县滩羊、黄花菜、小杂粮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协调黄河银行、农行等金融部门,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重点,支持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发展实力。先后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7000万元,支持5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同时,建立发展奖惩机制,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不到5万元的村党组织及其村干部,一般不得评先选优。对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当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的15%奖励村干部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市县区网站
各省区市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