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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 2020-04-26 15:10:00

来源: 吴忠市政府办公室


去年以来,吴忠市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构建了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市辖区综合执法“专综结合”的执法体系,有效提升了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整合执法职责,优化机构设置。将5个领域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整合,市本级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3支综合执法队伍,以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划转人员编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分别核定人员编制32名、20名、101名。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派出各县(市、区)分局加挂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结合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将利通区、红寺堡区农业执法职责划入辖区综合执法机构,继续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二是减少执法层级,推动人员下沉。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市与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原则,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3个领域在市级设立综合执法支队,同时承担利通区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市场监管、农业2个领域在辖区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一个内设机构,以主管部门名义对外开展全市行业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跨区域执法活动。将市农业农村局3名事业编制下划利通区,市场监管局14名事业人员补充到辖区综合执法大队,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

三是清理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5个领域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进行清理,共调整执法事项12项,取消5项,规范职权要素65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防止执法扰民。建立行业行政执法清单,并依法动态管理,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主动适应行业综合执法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培训180人次。采取观摩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执法乱象专项治理,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尽职免责制度,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吴忠市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吴忠市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吴忠市市场监管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健全行业综合执法机构与审判、检察机关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调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公示”、年报公示工作,大力推行信用监管。2019年度,共抽查市场主体475家,累计录入市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7819条,将2099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委托第三方对1061家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吊销475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营业执照,343家进入异常名录企业在各领域受到限制和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