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五项财政支农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发表时间:2020-03-30 15:33:48 来源:平罗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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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着力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资金争取提供财力支撑。准确把握“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十三五”规划,依据自治区2019年项目资金安排及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涉农资金57343.57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力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全县筹措到位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5662.5万元,重点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提升,稳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优化保障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投入资金3073.1万元,保障乡镇、社区、村委会办公及运行经费、创新社会管理经费、环境保护运行经费、为民服务资金等各类经费,加大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助力“三大三强”全面推进,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900万元,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4个、“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6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1个,受益农户15501户,受益人口52865人。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了农民共同富裕,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是全面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根据自治区相关精神,制定平罗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试点方案。同时,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辟了“涉农资金补贴”专栏。将涉农资金计划及指标文件在自治区涉农资金公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将验收结果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分批次进行公示,将涉农资金项目的补助政策、投资规模、补助标准、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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