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自2010年以来,一直实行“一制三档”的筹资和待遇模式,农村居民可以选择一、二、三档,城镇居民可以选择二、三档。经过8年的运行,出现了城乡待遇水平不平衡、参保缴费档次与户籍制度改革不适应、当期基金连续收不抵支、政策碎片化、个人与财政筹资比例失衡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以上突出问题,银川市实施多项改革措施,对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缴费补助标准等做了相应调整。
一是改革了筹资待遇模式。将“一制三档”筹资待遇模式改为“一制一档”。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为280元一个标准。将原三个档次的待遇水平整合为一个档次,整合后整体高于原一档水平,接近原二档水平。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3万元,较原一档人群提高了6万元;门诊大病政策支付比例统一为60%,较原一档人群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一级、二级、三乙、三甲医院住院政策支付比例分别确定为90%、83%、75%、55%,较原一档人群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了5%、3%、5%、10%。调整后占参保人群52.3%的农村一档参保人群待遇水平普遍提高。
二是统一了困难群体缴费补助渠道和标准。2020年以后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补助统一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安排。坚持“困难人员个人缴费原则上不增加”的标准,对11.05万特殊困难群体加大缴费补助力度。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三类人群每人补助280元,个人不缴费;对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每人补助250元,个人缴费30元;对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每人补助216元,个人缴费64元。
三是整合完善了相关政策。对2010年以来印发的城乡居民医保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整合完善,彻底解决了政策碎片化的问题。明确了普通门诊保障、门诊大病保障、住院保障、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费用、符合规定的急诊急救费用的具体保障政策及待遇标准。对各地对之前自行制定的参保缴费补助政策等各类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进行清理,2020年起全部回归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和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的相关政策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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