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海原县重点围绕中央“四个着力”和自治区“30条”中指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全面开展了基层减负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通过大幅压减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统筹督查考核等措施,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截至目前,政府发文共161个,较上年压减37%;政府召开会议28次,较上年下降39%;政府督查11次,较上年度减少56%,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严格控制发文。严格依照职权范围进行发文,切实减少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数量,对于上级文件巳公开发布、本级无新政策措施的事项,不重复发文。严格控制成立和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实行自动更替,不另行文;以全县各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均由其办公室承办。
二是严格控制会议。各部门拟召开全县性会议,提前1个月向政府办报批,拟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必须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参加人员范围相近的会议,安排集中召开或合并套开,能通过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解决的事项不再单独召开会议研究。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召开。
三是严格规范督查。严格控制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活动,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个别谈话等方法,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严格督查检查考核审批管理,对计划内事项,督促牵头单位于实施前10个工作日履行审查备案手续;确需开展的计划外事项,督促提出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政府办,由政府办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委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