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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

发布时间: 2019-09-06 09:18:41

来源: 石嘴山市政府办公室


近日,石嘴山市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已连续三年创此佳绩!石嘴山市耕地面积135.46万亩,超过自治区下达的8.41万亩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0.79万亩指标。

一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列入全市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按照“层级负责、任务分解”的原则,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落实到村队和农户,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自觉性。全市耕地面积135.46万亩,超过自治区下达的8.41万亩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00.79万亩。

二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有力。各县(区)均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市、县(区)、乡(镇)、村、农户五级层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对永久基本农田标识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三是补充耕地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进行监管。加大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力度,全市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2个,预计新增耕地0.96万亩。严格执行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缴纳的耕地开垦费足额上缴市、县财政,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到位。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和更新耕地质量等级状况;大力开展银北盐碱地农艺改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翻)整地等项目,全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广面积100.09万亩;推进耕地等级变化监测和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完成国家和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建设任务。

五是耕地保护举措不断创新。建立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制度,聘请村干部为村级耕地保护监督员,着力构建村级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现土地资源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创新征地工作督查形式,成立征地督查小组,建立征地批后监管台账,开展征地督查交叉互检,切实加大征地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土地复垦保证金监管机制,严格土地复垦费管理,规范签订土地复垦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土地复垦及时到位;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按照就近原则剥离土壤用于绿化、农业开发项目使用,进一步保护优质土壤资源,提高耕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