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排长队、多部门重复提交资料”堵点难点问题,中卫市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统一分发、并行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
一是合理设置受理窗口,细化责任分工。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和行业分类、部门业务关联的原则,整合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十个“一窗受理”服务区,组织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应全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取消审批服务业务前台,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事项受理、出件及进度跟踪,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在后台负责事项办理。
二是统一制定事项清单,明确受理标准。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编制委托受理事项清单和容缺受理清单,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列明依据条件、注意事项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明晰受理标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依法减少和规范申请材料。同时,确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部门进驻窗口或负责代办窗口人员,做好本部门与综合受理窗口的实时对接,以及受理件的办理、交接、流转及送达等工作。
三是审批过程环环相扣,优化办理流程。综合窗口负责咨询、导办、预约办事、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及时纠正和规范材料不足等问题,确保向窗口转交材料时实现一次受理、一次办结。对即办件,能当场审核办理的当即办理、当场出件。各审批职能部门接收受理材料后,直接进入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材料由进驻窗口或负责代办窗口人员送至受理该事项的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出件。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配套服务管理。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的体制,各部门(单位)的审批事项接受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所在部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建立日常争议解决机制及受理业务规范定期协调机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对受理业务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进驻部门实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并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配套服务和日常管理,督促业务部门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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