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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出“1345”人民调解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9-07-11 09:32:03

来源: 盐池县政府办公室


盐池县立足实际,积极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出“1345”人民调解盐池模式,全力推动“枫桥经验”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延伸。近三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26件,调解成功1379件,成功率达96%以上。先后涌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高俊、张玉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李生宝、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李慧斌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是建立全域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健全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专业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144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3个,各类调解小组330个,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实现全覆盖。同时,按照“两排查一分析”(村每周排查一次,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县每月分析一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两所一庭”等细胞单位联席会议,及时预警预测苗头隐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和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是建立组织标准化、制度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人民调解格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综治考评和绩效考核范围。成立由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制定《盐池县人民调解简易案件补贴管理办法》,简易案件每件给予50元补贴,重特大和疑难案件,在自治区“以案定补”基础上,每件再给予150元补贴,有力激发了调解工作活力。2017年至今,累计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80余万元。同时,按照“三高一低”(高学历、高威望、高素质、低年龄)原则选配调解员,特别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村两委干部充实调解队伍。将司法助理员、退休法官、老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老党员、退休教师和退伍军人有机组合,形成专兼职并重、老中青结合的调解队伍。截至目前,全县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45人。组建了由优秀调解员、律师和法学、心理学行业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另一方面,按照分级负责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现场调解或集中培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今年以来,结合七五普法、扫黑除恶、“人民调解大讲堂”等活动,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水平,努力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建立“四联”“五调”人民调解新机制。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以资源共享、便捷服务、互联互通、优势互补为核心,创新推行乡镇“两所一庭”与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服务联合的“四联机制”,建立了信访矛盾受理分流、移交调解等26项工作制度,打造公调、访调、检调、援调、诉调“五调对接”的调解模式,着力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让群众走进“两所一庭”一扇门,满足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以村级调委会为抓手,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员和村居法律顾问“四支队伍”,推动“四联机制”不断下延,及时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做到一个案子、一套班子、一项措施、一抓到底。对受理的纠纷案件,实行重大疑难纠纷联合调解、非警务纠纷移交调解、民事纠纷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对不能当场履行的协议,及时申请司法确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特别是警察、法官、律师直接参与,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水平。近三年,通过“四联机制”化解重大疑难纠纷314件,有效缓解了法院诉讼压力和公安出警压力,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