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聚焦无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三类残疾人重点人群,全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是聚焦“无劳动能力和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兜底。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政策,使广大残疾人应知尽知惠残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将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范围,稳步提高残疾人个人缴费资助标准。在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二是聚焦“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实行就业创业增收。精心打造5个自治区级、5个市级、10个县级扶贫基地,面向基地开展残疾人“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自主创业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带动贫困残疾人有稳定收入。对灵活就业、网络就业残疾人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在经营场所、启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贴息、项目推介等方式,开拓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电子商务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项目,拓宽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渠道,并建立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提供创业培训、交流、引导服务。依法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预留残疾人岗位制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三是聚焦“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实行精准康复托养。启动运营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规划建设市、县(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支持乡、村卫生院(中心)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发展康复等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康复托养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广泛为残疾人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持续抓好0至6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抢救性康复训练,拓展7至14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项目,稳步推进成人康复,逐步实现有需求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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