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谋划推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思想引领持续强化。坚持不懈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健全完善党委常委会会议“导学”、政府常务会议“讲学”、政法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联学”、党员干部“考学”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举办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开展法治大讲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等活动,广泛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二)各级责任不断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等对全区法治建设作出安排,启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现场述法意见反馈机制,“一对一”指出问题、提出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达到100%。
(三)推进机制更加完善。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有力抓手,以示范助提升、促发展,银川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举一反三完成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法治督察与12345热线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高质量开展全区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梳理通报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各部门同查同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不断拓展联动的深度和广度。
二、坚持依法履职,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
聚焦提升立法决策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强化内外部监督等重点,将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立法决策科学高效。一是立法工作质效提升。完成数据条例、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47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调研论证和后评估工作。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开展清水河流域治理保护协同立法,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流域生态法治保障体系。二是决策程序科学严谨。自治区政府连续第6年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带动市、县(区)政府将132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规范管理。常态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机制,建立完善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核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10项前置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行政决策风险。三是备案审查规范有序。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备案审查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设区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49件。自治区政府首次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连续17年保持100%。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一是行政执法标准更加严格。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自治区本级28个执法部门建立完善“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事项451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8个重点领域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实现2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二是涉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制定并公布检查计划清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执法诉求沟通机制, 衔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42个,推行“综合查一次”和“亮码”入企检查,年度检查计划压缩38%、频次下降40%,执法问题发现率提高35%。三是重点领域执法更加有力。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农资、环境资源“五大安全保卫战”,查办相关领域刑事案件217起。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察公益诉讼”保护鸟类等专项行动。实施校园餐质量提升行动,全区连续5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是助企帮扶有为有效。举办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宁夏高质量发展大会、第三届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出台“40条”帮扶企业政策,新增经营主体11万多户。建立常态化助企纾困和领导联系民营企业、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机制,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办公69场次,面对面为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近千个。二是政务服务提速增效。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新上线运行国家及自治区确定的“一件事”30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环节、跑动次数分别压减66%、63%、80%、89%。区市县乡村五级和各工业园区全部设置政务服务场所,年均办件量2850万件以上,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均设有“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办事难”问题1058个。三是法律服务便捷高效。紧盯企业和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组建20个律师团共500余名精英律师深入企业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组建28个法律服务专班靶向服务31个自治区重点项目,高效服务第七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各类“送法入企”活动3000余场次,贺兰县获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
(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两员”制度,区市县三级全部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年行政复议申请4333件、同比增长26.2%,为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的1.9倍。落实“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全程调解,超过85%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程序,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合力不断增强。整合各级各类行政和司法资源,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构建“行政争议调解员+执业律师+行业专家”的“1+1+N”专业调解队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功率提高至52.6%。全区各级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3%,上诉率同比下降12.1%。三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各类调解组织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5万余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7.1%。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处理办法,建立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容缺化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信访工作衔接联动等机制,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7.5%。
(五)权力监督更加严密。一是执法监督体系持续完善。健全区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的协调联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精准识别监督重点。优化升级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系统归集80余万户经营主体数据入库。二是行政权力监督合力增强。高质量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395件、政协提案495件,以及司法建议148份、检察建议339份,办复率均达到100%,对行政权力的外部监督持续加强。严格规范政府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行政行为,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质效稳步提升。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323条,总浏览量超1600万次。2338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主席信箱”网民留言全部办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5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立法的灵活性、时效性还不够强,通过立法解决经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满足改革需求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仍不够规范,有的地区和部门存在“应纳未纳”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2026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速。一是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持续开展年度专项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精准聚焦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整治,提升文件制定和监管质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常态化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深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多元联动、协同高效的纠纷化解体系,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有序化解、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