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常设议题,建立党委常委会会议“导学”、政府常务会议“讲学”、政法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联学”、党员干部“考学”机制。自治区党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10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系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率等10项重点指标实现100%。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400余次,各级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500余次,各级政府常务会、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会前学法1.5万余次。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压实。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召开自治区党委述法评议会议,组织5个地级市党委书记和3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系统谋划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座谈会,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带动自治区级行政机关“一把手”旁听庭审全覆盖。全区53名“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自治区政府坚持实行党组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双学习”制度,安排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专家专题讲法,引领各级政府做到重大决策前必学法、重点工作开展前必学法,进一步提升了全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建立完善府院、府检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区市县三级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76场次,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健全“示范创建+法治督察”双向推进机制,银川市、青铜峡市等积极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石嘴山市地方立法工作等3个案例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宁夏以法治护航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制定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出台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办法,年度报告公布及时率96.3%,较上年度提高10.4个百分点。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立法决策更加科学。一是政府立法工作提质增效。召开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会,推行立法清单化管理和专班推进模式,高效完成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46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和调研论证工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率100%。对自治区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等7部规章开展后评估,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后半篇文章”。二是备案审查工作常态长效。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备案审查,上线运行备案管理及智能审查应用系统,推动自治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修改、废止、宣布失效259件。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见行见效。修订《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自治区政府连续5年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市县三级政府目录编制公布率100%,93项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规范管理。组建第五届自治区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60名法律顾问和咨询委员常态化列席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参与立法论证、重要文件审核,为政府决策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二)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执法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动态调整并公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高效履职尽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清单,编制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部门收回“三张清单”,有效破解基层执法“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新设6支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全区22个县(市、区)全覆盖,以规范执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执法方式持续优化完善。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自治区34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28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包容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事项451项。健全完善“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机制,在部分地区探索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重点领域执法不断加强。加强黄河水域执法力度,推行“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年均巡查河湖近30万次,助力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进出,河湖“四乱”等问题动态清零。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全年抽检食品2.6万次,查办违法案件3700余起,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惠企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出台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和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14条”等政策措施,积极搭建利企暖企“政策库”。召开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分级包联、专班推进、定期调度机制,区市县三级全年召开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150余次,解决生产经营、政策落实等具体问题1600多个。二是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建立“13+1+7+N”“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体系,国家部署的21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地,退休“一件事”等3项经验入选国务院办公厅优秀案例,“掌上好办”综合指数西北第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等多项政务服务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开办实现3小时办结,涉企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精准高效。建立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团进园区”、“百所联百会”等活动,对区内葡萄酒庄等企业开展法治“巡诊”,全力护航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立18个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辐射劳动群体6.3万余人,工作经验入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案例。成立西北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重大涉外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纠纷化解更加有效。一是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修订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行政复议员和辅助人员制度”、“调解尽职免责和容错制度”。2024年,全区行政复议申请同比增长109.6%,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行政复议案件被诉率连续4年下降、败诉率连续3年下降。二是调解“特色化”品牌持续擦亮。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在商事、自然资源、网络消费等领域新增调解组织222个,全区排查纠纷17.2万人次,化解矛盾7.8万件,成功率98.6%,2个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三是解纷“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市、县两级全部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建立败诉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效化解。成立自治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县乡三级实现“访调对接”全覆盖。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16个重点领域完善细化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信访工作法治化成效得到国家信访局调研组肯定。
(五)权力监督更加有力。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加强。区市县三级全部启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引,全区673个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438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及时有效排查处置涉企执法问题线索。二是监督合力协作贯通。接受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施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高效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321件、政协委员提案526件,办复率均达100%。各级行政机关收到112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379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部按期办复。三是政务公开更加深入。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957条,浏览量1700余万人次,办理“主席信箱”留言1777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精准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
(六)保障能力更加坚实。一是法治人才赋能。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培训班,800余名区直部门、市县乡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同志参加。各级行政机关多批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岗位练兵,覆盖5万余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2.3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承办全国“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启动仪式暨行前培训,开展新入职、实习律师到司法所锻炼全国首批试点工作,挂牌设立西北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宁夏分院,有效提升律师队伍履职能力。二是数字政府助力。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及自治区30多个专业审批系统成功对接,打通融合专业审批系统108个,33个监管行业部门实现统一入口单点登录,有效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校外培训等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农村供水”模式写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专项报告。三是法治宣传增效。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举办“见证75年基层法治宁夏行”活动,宣传宁夏法治政府建设生动实践。上线运行“宁夏普法云基地”,创新推出“非遗+法治”等系列普法作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普法活动2.4万余场次,相关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推广。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4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涉企执法检查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相对匮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努力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举一反三抓好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系统总结分析“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科学编制法治宁夏建设规划。三是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为牵引,聚焦《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100项指标,精耕细作、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提质增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专班推进、“小快灵”和“小切口”立法以及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五是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收官战,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六是健全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储备体系,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