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9-04-10 10:10:00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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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等职权76项、取消证明事项30项,编制《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基本实现行政职权事项“三级四同”;制定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等配套政策,推进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各级审批服务管理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推行“多证合一”,对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实现了“四十四证合一”。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顺利完成自治区机构改革,建成全区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马上办、一次办”,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80.4%的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 办理。

二、坚持立法为民,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创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充分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立法调研及立法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150余次,有效保障了公众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等重点领域立良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9件,自治区政府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15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送地方性法规备案文件31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三、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机制,探索实行决策事项目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大幅提升。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事项、重大合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由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将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贯穿于重大决策的全过程。2018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协议500余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区共聘请263名社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实现了区、市、县、乡四级政府及区直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启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大幅度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最大程度下沉执法力量。按照“先清后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开展银川、吴忠市辖区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有力破解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中卫市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基础,创建了集法治中卫网、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数据储备中心于一体的“一网一平台一中心”模式,被人民日报2次专题报道,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有益探索。三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方式,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工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成公安、水利、税务等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切实以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内部监督机制,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建立覆盖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建成宁夏联网审计系统;完善征信指标体系,建成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和司法监督,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自治区政府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定期向自治区政协通报政府工作情况,共办理人大议案建议214件、政协提案567件,办复率100%。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67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0件。5个县(市)通过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验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是加强复议、仲裁工作,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61件,受理仲裁案件813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全区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2.87%。二是积极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全区新增人民调解组织320个,建成人民调解专家库270个,吸收892名律师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分别增长2.4%和9.2%,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的目标,宁夏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入选“政法战线改革之星”80个典型经验。三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源头预防体系、法治引领体系等5大体系20项机制。

虽然我们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有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标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真正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三是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并举,促进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四是切实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快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五是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案件审理机制。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完善仲裁大数据建设,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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