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7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5月15日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举措,狠抓整改落实,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站位谋划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扛牢整改责任,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在全区迅速展开、扎实推进,要求全区上下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确保整改工作清仓见底。
(二)压紧靠实责任,高标准组织实施。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区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压茬推进,有力有序、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跟踪问效,高质量统筹推进。加强对整改的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推动各地各部门紧扣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确保彻底整改、取得实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地各部门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有关要求,对统计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三)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全面排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开展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攻坚年活动,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应用电子统计台账。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强化经费保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力度等方式,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四)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统计专业数据核查核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办理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法对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企业立案查处,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常规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政治自觉,全面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扛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依法、科学、规范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
(二)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定不移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效,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三)坚持精耕细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自治区重大战略、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和新经济新领域的统计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质效,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坚强可靠的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51-5677028;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214号统计大厦;邮编:750011;电子邮箱:ningxia05@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