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1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日期作出安排: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自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发布时间: 2012-04-16 08:34:34
来源: 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1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日期作出安排: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自5月2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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