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五号
发表时间:2009-03-20 09:37:35 来源:政府办公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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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对拟提拔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乔同福 1955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洪灵 196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拟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德中 1955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拟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徐 耀 1970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拟任吴忠市委委员、常委;

  孙建军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拟任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以上拟提拔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9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75006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举报电话是:(0951)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同时在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发布,欢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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