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6-001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6-06-25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心县优化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6-30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26〕34号

有效性: 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心县优化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宁政函〔2026〕34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同心县优化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有关事宜的请示》(吴政发〔2026〕14号)收悉。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同心县田老庄乡,设立田老庄镇;田老庄镇辖原田老庄乡石塘岭村、套塘村、深沟村、石羊圈村、李家山村、五道岭子村和石狮开发区代管的豫海镇城一村、沙沿村、黄石村、黑家套子村、庙儿岭村、麻圪塔村、余家梁村、边桥村、砚台村、沙嘴城村、惠安村、满春村,共计18个行政村;田老庄镇人民政府驻城一村。

二、在调整过程中,你市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统筹解决。

三、请你市严格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规范周密组织实施,及时勘定行政区域界线、更新行政区划图,认真做好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衔接等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完成后,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6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