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6-0003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4-09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6〕9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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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6〕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6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立法项目

(一)审议项目16件。其中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制定4件、修订1件、修正1件),政府规章审议项目10件(制定2件、修订4件、废止4件)。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种子条例,修订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围绕美丽新宁夏建设,拟制定自治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若干规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修正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拟制定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

    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修订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

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与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拟废止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绩效审计办法(试行)、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规定。

(二)调研论证项目21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3件,政府规章项目8件。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9件。对9件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开展调研、分析、评价。

(四)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法律实施,适时开展涉生态环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具体立法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4。

二、工作要求

(一)优化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进度管理,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健全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完善落实立法专班和“双组长”工作机制,推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规范化、制度化。

(二)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效。坚持科学立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融入立法全过程,遵循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加强前瞻性研究,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使立法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抓手。坚持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立法项目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健全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广泛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防止越权立法,加快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持续加强立法风险防范。增强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立法涉及重大问题、重大利益调整的研究论证,在立法说明中将论证情况、主要考虑和矛盾焦点问题等说清楚说透彻,广泛凝聚共识。切实做好立法舆情应对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传递权威声音,回应社会关切。

(四)注重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坚持立法和普法有机结合,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介绍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进一步增进社会各方面对立法的认同,对法规规章核心内容的了解、熟知、掌握,使立法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五)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起草部门(单位)要对照立法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及时上报草案等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时间。法规规章草案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同意。自治区司法厅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升立法审查质效,推进立法计划落实。列入调研论证、后评估的立法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要认真调研、深入分析,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函报自治区司法厅。

附件:1.2026年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

      2.2026年拟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10件)

      3.2026年拟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21件)

      4.2026年拟开展立法后评估的政府规章项目(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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