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26/2025-0054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责任部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成文时间: 2023-09-01

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文字号: (此文有删减)

有效性: 有效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此文有删减)

  

宁夏地处祖国西北内陆、黄河上游,东邻陕西、南接甘肃、北倚内蒙古,地理坐标东经104°17'—107°39'、北纬35°14'—39°23',南北长456公里,东西宽250公里,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美丽的宁夏国土是全区720万各族人民繁衍生息的家园,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空间载体。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战略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全区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项目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定位、目标指标、空间格局、要素布局等作出全局安排,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我国已经迈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踏上新征程,宁夏正处于工业化中期提升、信息化起飞提速、城镇化集约提质、农业现代化增效提档、治理现代化扩域提能的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机遇和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必须坚持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准确把握宁夏发展的比较优势、阶段特征和短板瓶颈,统筹发展和保护、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提高国土空间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高效能治理能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宁夏是祖国西部的一块宝地,得黄河哺育滋养,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屏固护佑,气候宜人、地貌多样、河湖棋布、山川壮美,自然资源蕴藏丰富,自然风光多姿多彩,历史文化丰厚灿烂,“塞上江南”古已有名,素有“天下黄河富宁夏”之美誉。生态地位重要。宁夏是全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中“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河流经宁夏的先天自然条件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特有的地理地势,具有稳定季风界限、联动全国气候格局、调节水汽交换、改善西北局部气候的重要功能作用,是我国西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区位相对便利。宁夏地处我国陆域的地理中心、内陆开放前沿,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畅通内外的便利条件,是华北、东北、华东联通西北进入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和枢纽,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气候条件独特。宁夏处于青藏高寒、西北干旱、东部季风三大气候交汇过渡带,属于干旱半干旱为主的大陆性气候,具有光照强、湿度低、热量高、风能足、灾害少等气候资源组合优势,年日照时数2822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00小时左右,年平均昼夜温差12.4摄氏度,高于全国9.8摄氏度的平均温差,主要风带年平均风速5.0米/秒—8.0米/秒、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4倍,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经济资源、战略资源。资源能源丰富。煤炭、石英岩、石膏、石灰岩等优势矿产资源富集,已探明矿产49种。2020年底,电力装机总容量5943万千瓦、人均发电量居全国第1位,年外送电量794万千瓦时。风、光、热等清洁能源优势突出,是首个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光伏、风电新能源装机比重达43%。现有耕地180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2.49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5亩),年可耗用黄河水40亿立方米。产业特色鲜明。宁夏是全国四大自流灌区、十大牧区和十二大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品质优良,是我国“枸杞之乡”、“滩羊之乡”,也是业界公认的“黄金奶源带”和高端葡萄酒“黄金产区”。现代煤化工、冶金、电石、稀有金属等新材料产业基础扎实、特色突出,是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全球重要的稀有金属生产研发基地。装备制造行业体系较为全面,数据中心产业总指数位居全国前列。文旅产业方兴未艾,是全国两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之一,西部独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在全国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奋斗目标,坚定担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使命任务,统筹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和国土空间格局,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初步形成。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748万亩耕地保有量、139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是全国11个完成考核目标的省份之一,支撑宁夏成为全国十二大商品粮生产基地、十大优质奶源和肉食品产区之一。生态保护建设力度空前。“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成果,贺兰山生态治理入选10个中国特色典型案例。截至2020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6.51%,PM2.5下降至33微克/立方米,地级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0%以上,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实现Ⅱ类进Ⅱ类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原煤采掘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与2012年相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34.6%,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率提高到46%,“十三五”时期全区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6.8%和31%。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96%,城镇住宅、公共服务、公园绿化用地大幅增加,农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以及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建成“三环四纵六横”高速公路网,是西部第2个县县通高速的省区;银西高铁建成通车,成功融入全国骨干高铁网;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建成运行,旅客吞吐能力超1000万人次,基本形成辐射全国省会、特大城市和主要旅游城市,面向中东、连接东亚和东南亚的航空运输格局。公路、铁路、航空通边达海的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宁夏对内对外开放。宁夏—山东、宁夏—浙江西电东送通道为国家能源安全作出贡献。宁夏中南部、银川市及周边地区、清水河流域等城乡供水工程有效保障和改善了61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农村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8.8%和96.5%。

但需清醒地认识到,与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要求相比,宁夏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区情没有变、滞后于全国发展水平的历史方位没有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发展不足问题突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指出“宁夏地处西部,发展不足仍是最大的实际”,这是对宁夏发展的基本判断。202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20.55亿元,居全国第29位;人均GDP5.45万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5.7%。万元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倍,亩均灌溉用水量是全国的1.6倍;万元GDP能耗1.91吨标准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宁夏沿黄城市群人口规模和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19个城市群中排名靠后,经济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突出。

生态安全基础脆弱。宁夏三面环沙,干旱半干旱地区占全区面积的91%,86%的地区年降水量在300毫米以下,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面积分别占国土总面积的37%、51%,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超过国土总面积的3%,北部平原近50%的耕地受盐渍化威胁,全区90%以上的天然草原存在生态退化风险。水土流失、水源涵养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湿地面积仍处于不稳定态势,生态服务功能不强。重要物种栖息地碎片化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资源约束日益趋紧。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较为匮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结构性、资源性缺水问题长期存在,中南部地区缺水严重。一些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空间十分有限,部分区域存在地下水过度开采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在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供开发建设的潜在空间越来越少。煤炭、硅石等优势资源保障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的缺口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支撑开放能力不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指出“开放不足是制约宁夏发展的突出短板”。宁夏原材料和市场“两头在外”,与全国交通骨干网融合不足,区域性通道运输结构尚不完善,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交通通达度、便捷度不够,综合交通布局有待完善,区域交通枢纽作用不强,居于全国地理中心的区位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现有的空间通道支撑宁夏对外开放的能力不足。

空间治理有待加强。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民群众需求不够协调。空间规划的矛盾冲突依然存在,“多规合一”的规划管理机制尚需完善,统筹协调各类空间需求的制度、标准有待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有待完善,差异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尚不健全,国土空间多样性特色展现不足。

第二节 挑战与机遇

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历史起点上,宁夏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政策叠加的红利释放期、发展动能的加速转换期、产业升级的转型关键期、风险化解的重要窗口期,准确把握宁夏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有效应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变化挑战,亟需在空间治理、空间策略等方面作出调整优化。

高质量发展指明新的发展方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必将加速东西部产业转移进程,为宁夏产业规模加速扩张、产业形态迭代升级、产业结构转型提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抢抓新发展机遇,增强宁夏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必须深化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空间资源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集中布局,改变零散布局、规模驱动、粗放利用的空间开发模式,提升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空间功能品质,加快形成更加安全、更有竞争力的区域发展空间单元和空间布局结构,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高效的国土空间和资源要素保障。

国家支持政策催生新的发展红利。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发展十分重视,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使命任务,国务院批复支持建设先行区实施方案,国家部委相继出台多个支持性政策,鼓励宁夏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先行先试,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等,为宁夏创新发展拓宽政策空间。国家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为宁夏对外开放搭建了新平台。新时代深化闽宁协作,加快东西部科技合作等,为宁夏资源优势、空间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了新通道。

人口结构变化产生新的发展需求。预计规划期内宁夏人口将继续增长,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增加,但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部分地区人口不断流出,向城市群、中心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集聚趋势更加明显。随着新的生育政策实施和人口结构变化,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休闲、消费等需求将呈现多元化趋势,社区作为基本生活空间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优质国土空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对完善城乡功能、优化空间结构、提升空间品质和空间响应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科学技术革命创造新的发展条件。随着宁夏数字赋能计划的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速发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加快建设,跨境电商试验区创新发展,宁夏逐渐成为国家“东数西算”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家级数据供应链培育“三大基地”,将催生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对城乡功能、空间形态、资源管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必须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数字创新发展需要,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加快推进智慧国土建设,改进国土空间治理方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维护多元安全提出新的发展要求。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土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资源安全等风险加剧,对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和资源要素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韧性提出新的要求。全球性气候变化带来极端天气增多,出现高温、干旱、暴雨等异常气候事件可能性增大,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城市内涝防控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宁夏地处华北断块和青藏断块的交接部位,地震风险等级较高。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立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辩证统一,坚持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宁夏区位、生态、资源等比较优势,着力解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策略、战略目标,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统领,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城镇化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第二节 基本策略

坚持底线约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打造富有韧性的国土空间支撑保障体系,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军事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坚持绿色低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加强宁夏独有的文化、自然、景观资源整体保护。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严格实施资源总量和强度管控,注重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

坚持互联互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拓展与陕甘蒙等毗邻省区和黄河流域省区务实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强化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联通内外的通道网络,引导城镇、产业与交通一体化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开放程度和通达性,打造内外结合、东西联动、有机融合的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坚持集约集聚。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强化国土空间支撑,推动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引导人口、产业等要素向以银川市为中心的宁夏沿黄城市群高效集聚,增强固原市作为区域副中心的带动能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区和全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统筹优化县域乡村空间布局,更加注重存量资源盘活利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扩大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完善城乡服务功能。

坚持系统治理。发挥“多规合一”整体优势,“全区一盘棋”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强化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落实数字赋能计划,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智慧国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第三节 战略目标与任务

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为战略目标,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战略定位,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产业振兴、生态优先、依法治区、共同富裕战略举措,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35年,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基本建成安全、绿色、开放、协调、宜居、智慧、美丽的宁夏国土空间,成为宁夏人民永续发展、创新创业、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有力支撑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到2050年,全面支撑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与全国人民共同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落实重大发展战略,构建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格局,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领域空间需求,保障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军民融合,优先保障军队建设空间,以高水平空间治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同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需要等相适应,提升国土空间的支撑力。

守住国土空间底线,夯实安全发展新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持续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增强粮食、生态、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和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打牢永续发展的空间基础,提升国土空间的承载力。

加强系统保护治理,实现生态质量新提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构建以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修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沙漠等生态系统,保障黄河健康安澜,提升贺兰山、六盘山、罗山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保护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走在西部前列,提升保护发展的持续力。

支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开放发展新通道。着眼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聚焦网络联通、产业升级、城乡互动、生态共治等重点领域,优先保障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改扩建、银太高铁、包银高铁等重大项目空间需求,畅通综合交通、能源供应、信息通讯等国内国际开放网络,打通“信息入宁、资源进宁、产品出宁”新通道,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流通服务体系,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国土空间的竞争力。

强化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城乡发展新需求。遵循人口变化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着力提升资源供给质量和利用效率,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引导农业高效发展、产业集中集聚、城镇紧凑布局,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居沿黄省区前列,推动形成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特色的城乡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空间的发展力。

打造数字管理平台,建立空间治理新体系。紧密契合宁夏国土空间治理实际和现实需要,建设功能健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现代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设自然、人文和信息相融合的智慧国土,畅通共享渠道,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的创新力。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三区”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线”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以三条控制线分别围合的空间作为重点管控区域,在国土空间管控指标约束下,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区划定耕地1753.83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24.19万亩。其中,水田主要分布在中北部黄河自流灌区,水浇地主要分布在中北部黄河自流和扬黄灌区、清水河流域,旱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稳妥有序恢复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补充流失耕地的缺口。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自然保护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2014.7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6084.48平方千米、占比50.6%,自然保护地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5930.22平方千米、占比49.4%。主要分布在贺兰山、六盘山、罗山、黄河,以及毛乌素沙地、腾格里沙漠边缘等区域。

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区、荒地、荒漠、戈壁等自然生态空间,稳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地保护,注重保护城市化地区重要生态空间,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全区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3倍以内,城镇建设新增扩展空间重点向宁夏沿黄城市群倾斜,保障固原市城镇建设发展空间需求,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

集中建设区重点保障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空间需求,弹性发展区重点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有条件的城镇加强特别用途区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连片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可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战略留白,为长远发展预留战略空间。促进城镇空间与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等资源的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引导城镇空间合理布局。

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明确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气象风险区、采煤沉陷区等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中合理避让。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的区域布局,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落实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脉,落实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

第二节 优化主体功能分区

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基于自然地理格局、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阶段等特征,因地制宜优化主体功能分区,系统解决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之间的矛盾冲突,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高质量发展空间需求,形成承载多种功能、优势互补、区域协同的主体功能综合布局,更好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

调整优化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衔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政策,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优化方向,立足“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各类用地变化情况,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优化县级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功能定位,确定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中宁县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大武口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灵武市、惠农区、利通区、原州区、沙坡头区以城市化地区为主。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主体功能定位细化至乡镇级,逐级传导落地。

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农产品主产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现代化农业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持和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城市化地区强化人口、产业集聚能力,重点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源,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提升区域综合竞争能力。

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名录动态管理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规划动态评估成果,开展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名录动态调整。建立主体功能区推进机制,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协调互动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促进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协同发展。

第三节 构建“一带三区”总体格局

落实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格局、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城镇化战略格局,立足宁夏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自然地理格局和开发保护实际,突出宁夏沿黄城市群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格局,构建沿黄城市带和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中部干旱草原区、南部黄土高原区“一带三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沿黄城市带。以宁夏沿黄城市群为重点区域,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发挥要素密集、资源富集、人口聚集的优势,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上走在前、作表率,大力发展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等产业,加快建设健康安全、服务便捷、人水和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持续增强资源要素吸引力和承载力,打造全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和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区。

北部引黄灌溉平原区。以银川平原、卫宁平原和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发挥黄河自流灌溉和贺兰山生态屏障的自然优势,牢牢守住优质耕地,大力发展优质粮食、果蔬、水产等现代农业,着力推进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文化旅游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强化贺兰山生态系统功能,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优化畅通水系水网,巩固提升“塞上江南”的自然美景。

中部干旱草原区。以中部干旱带和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立足干旱缺水、沙化严重、生态脆弱实际,着力巩固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科学开展治沙防沙用沙,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设,加快推进扬黄灌区现代化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草畜和高效节水农业,以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环境改善和生态平衡。

南部黄土高原区。以南部山区和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着眼增强六盘山天然水塔、生态绿岛功能,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黄河支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科学绿化力度,精准提升六盘山区森林质量,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增强库井灌区调蓄能力,发展林果、冷凉蔬菜、马铃薯、小杂粮等旱作生态农业和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提质加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四节 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构建“三区一廊”农业空间格局。围绕构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格局和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要求,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底线,以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目标,立足区域水土气候条件,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支撑农业绿色、优质、安全发展。北部现代农业区。发挥黄河自流灌溉优势,以银川平原、卫宁平原为重点区域,打造优质粮食、牛奶、瓜菜、枸杞产业,构建绿色高效、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体系。中部特色农业区。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为核心,在扬黄灌区重点发展小麦、玉米、枸杞、黄花菜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滩羊、肉牛、优质牧草产业,构建现代草畜产业和高效节水农业体系。南部生态农业区。以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抓手,清水河流域培育壮大小杂粮、冷凉蔬菜、马铃薯、枸杞等产业,六盘山区域重点发展经果林、中药材、肉牛、中蜂等生态产业,构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生态农业体系。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以贺兰山东麓为核心,推进标准化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发展精品葡萄酒庄,把葡萄酒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起来,提高产业文化内涵,构建产业、旅游、文化、生态融合的现代葡萄酒产业体系。

构建“一河三山”生态空间格局。落实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着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性,立足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以保护黄河安澜为根本任务,突出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的核心地位,筑牢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黄河生态廊道。以黄河干流河道、滩区、堤岸、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建设河道水生态带、滩涂湿地生态带、堤路防护林生态带,发挥维持生命水量、降解污染、提供生物迁徙通道等功能,打造滩河林田草湿交融共生的沿黄绿色生态廊道。贺兰山生态屏障。以贺兰山及其余脉为重点,推动贺兰山生态区域向南延伸,发挥遏制腾格里沙漠东移、抵御乌兰布和沙漠南袭的功能,护佑宁夏平原绿洲安全,维系西北至黄淮生态安全。六盘山生态屏障。以六盘山、云雾山、月亮山、南华山、西华山及外围山地为重点,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发挥阻挡西伯利亚冷高压侵袭、维系西北内陆地区水汽调节输送、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功能。罗山生态屏障。以大小罗山、麻黄山、苦水河及其外围丘陵为重点,推进天然林保护、荒漠植被自然修复,发挥罗山防风固沙、水源涵养、调节局地气候、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持周边生态平衡等功能。

构建“一主一带一副”城镇空间格局。落实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引导人口和经济向以银川市为中心的宁夏沿黄城市群高效集聚,强化固原市在宁夏南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主”:银川市。发挥首府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创新发展引领市发展要求,打造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环境优美的塞上湖城,提升人口集聚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建设西北地区宜居宜业区域中心城市。“一带”:宁夏沿黄城市群(带)。包括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深化沿黄市县间分工协作,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宁夏沿黄城市群全面一体化发展。“一副”:固原市。立足生态旅游和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为周边城市提供高品质休闲度假康养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区域民生保障和生态经济服务功能,辐射带动周边县联动发展,支持建设宁夏南部地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人口集聚的中心城市。

第四章 严格耕地保护,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

耕地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防止“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树立大食物观,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统筹优化县域乡村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将全区划定的1753.83万亩耕地、1424.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带位置分解,逐级传导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自治区与各设区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逐级签订,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科学合理有序恢复耕地。耕地保护目标低于2020年保护目标的设区市,扣除生态移民迁出区退耕、国家退耕还林还草等特殊情况后,对“三调”标注为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的园林草等地类,根据自然地理条件、群众意愿、种植作物市场状况等,分年度合理确定耕地恢复计划,稳妥有序恢复耕地。耕地保护目标高于2020年保护目标的设区市,为国家和自治区承担了耕地保护重大任务的,予以奖励激励,激发耕地保护积极性。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做到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为辅、自治区适度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对未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同等严格落实占补平衡。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的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结合适宜性原则,按照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优先序,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将平原耕地种植苗木、林木、草坪的,逐步恢复为耕地,引导在中南部丘陵、陡坡山地和生态移民整村迁出区种植苗木、林木、草坪,用山上换山下,实现区域置换,优化耕地布局。科学利用中北部戈壁、荒漠、盐碱地和滩涂等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区域适度转移。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换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严禁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景观。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日常巡查、核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变化动态监测,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经依法批准确需占用的,应先补建后占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

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种养循环等面积,合理开展轮作,减少地膜残留,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北部重点加大盐渍化耕地治理,实施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推广稻旱轮作模式。中部推进沙化耕地治理,重点对纳入耕地保护任务的压砂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完善节水配套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南部开展坡耕地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旱作梯田建设、宜机化改造,减少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

有序实施耕地整理开发和战略储备。结合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中北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以水而定适度开发沙荒地、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严格核定新增耕地数量,科学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纳入储备库管理。结合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适度扩大中部干旱带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在黄河自流灌区、扬黄灌区等农产品主产区内,将与现状耕地连片分布、有水源灌溉条件的宜耕农用地和“三调”标注为工程恢复、即可恢复的园林草等地类,优先划入耕地战略储备区,保护耕作层生产能力,保持恢复为耕地的潜力。

第二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发掘农产品主产区多样化的食物生产空间。确保农产品主产区粮食生产安全供给,拓展多样化食物生产能力。发挥黄河自流灌溉优势,进一步巩固以银川平原、卫宁平原为重点区域的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稳定水稻、小麦、玉米等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障肉、蛋、奶和瓜菜产业生产供给能力。中部积极发展小麦、玉米、小杂粮等粮食作物和胡麻等油料作物,重点推进滩羊等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南部重点发展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和胡麻等油料作物,培育壮大肉牛肉羊、冷凉蔬菜等产业,增强牛羊肉、蔬菜保障供给能力。

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优化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布局。促进葡萄酒产业同商贸、旅游、康养、生态等多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稳定枸杞种植面积,实行产地保护,支持集良种繁育、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于一体的现代枸杞产业集散区、加工区建设。提高牛奶产业集中度,引导奶牛养殖向饲草料资源丰富、生态容量大的区域集聚发展,建设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势区。加强优质肉牛繁育基地建设,建设中南部和引黄灌区两大优质肉牛产区。完善现有滩羊种羊繁育场基础设施,推进滩羊核心区建设。优化冷凉蔬菜种植布局,完善种植设施配套,适度扩大优势蔬菜种植规模。

拓展其他农产品生产空间。建设都市农业保障区,优先保护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资源,结合实际需要建设设施蔬菜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扩展林间立体生产空间,在灵武市、中卫市香山地区和海原县等荒漠半荒漠地区发展红枣等木本粮食,在适宜林地内依法适度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推动空间复合利用。扩大畜牧业生产空间,在中北部扩大粮饲兼用型玉米和苜蓿种植面积,发展牛羊圈养舍饲草生产,在水土匹配条件较好的退化草原地区,种植紫花苜蓿等多年生乡土草种,建设高标准饲草料地。保障渔业生产空间,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推进生态化、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合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禀赋短板,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发展现代设施种养业,积极发展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利用清洁能源优势,建设水肥一体化的农业工厂,发展非土基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对灵武长枣和沙坡头苹果等名特优产地的独特气候环境、土壤、地质条件等珍贵农业资源和生长空间的保护,加强中宁枸杞、盐池滩羊、固原黄牛等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

第三节 县域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统筹县域产业空间布局,以农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产品深加工、商贸流通、物流仓储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物流节点等集聚,加强城郊大仓基地等设施布局建设,增强城市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村庄区位优势区域合理布局、适度集中。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用地需求。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政策,健全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有偿处置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因地制宜优化乡村空间。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种类型,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对县域村庄科学分类,引导村庄布局合理优化。县域统筹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优势,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引导村民有序参与。因地制宜彰显村庄特色,北部突出人水和谐,打造阡陌纵横、集约宜居的现代乡村;中部加大生态保育,打造大气壮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新村;南部突出山水特色,打造山清水秀、紧致错落的秀美乡村。保障居民点建设,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优化宅基地空间布局,满足合理的居住需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施建设用地指标预留机制,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保障乡村教育、卫生、养老、托幼、文化、体育、旅游、殡葬以及基础设施空间需求,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道路交通、供水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保障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空间供给。积极复垦、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支撑乡村振兴空间需求,原则上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耕地。

第四节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整体谋划、全域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农村低效建设用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环境。

开展农用地整治。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现状耕地提质改造、撂荒耕地整治、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推进低效建设用地整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南部生态移民迁出区和中北部空心村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合理安排腾退低效建设用地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设施用地转化,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整合利用人口流出后腾出的各类土地,增加农业生产空间特别是耕地面积。

完善土地综合整治配套政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乡镇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也可以在县域范围内调剂使用,所得净收益用于乡村发展建设。

第五章 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筑牢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贯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筑牢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以区域和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应当划入自然保护地,连同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一并实施长期保护。基于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整合归并优化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动创建国家公园。贺兰山拥有保存完好的温带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六盘山是宁夏植被覆盖度最高、动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充分发挥贺兰山、六盘山作为西北、华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作用,积极推动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和六盘山国家公园,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推动重要野生动物及特有植物种类的有效保护。建立国家公园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形成符合西部典型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需求的国家公园监管模式,实现国家公园科学保护和智慧管理,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为一体的国家公园。

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按照优先等级,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将具有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边界,将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区,提升自然保护区空间完整性。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分区分类开展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加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新设红寺堡酸枣梁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优化自然公园布局。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森林、草原、湿地、沙漠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区域划入自然公园。按照自然属性、生态价值、管理目标,对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公园梳理归类,优化管控范围。加强自然公园与城乡生态空间融合连通,发挥自然公园作为科研教育基地、休憩体验平台、文化传承展示窗口的作用。研究新设香山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惠农银河湾自治区级湿地自然公园和宁东海子井自治区级湿地自然公园。

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分类分区制定管理措施,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完善评价指标,有序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法监督,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机制。

第二节 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严格管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全面实施对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白芨滩、哈巴湖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微生物调查监测和评估。到2035年,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救护、疫源疫病监测、致害防控、科研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原生地)得到全面保护。

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生态廊道和候鸟迁飞通道。在贺兰山区域重点保护雪豹、蓝马鸡、岩羊等陆生野生动物生态廊道,在六盘山—月亮山—南华山—西华山及六盘山—云雾山等区域优先保护华北豹、林麝、马鹿等珍稀野生动物生态廊道,穿越廊道的公路和铁路要留出野生动物迁徙扩散的物理通道,为珍稀濒危物种的扩散和基因交流创造条件。加大白琵鹭、白尾海雕等鸟类迁徙通道保护力度,开展沿黄湿地和城市内河内湖湿地候鸟护飞行动,修复候鸟重要栖息地,加强迁飞通道空间管控,风力发电等设施布局建设应避让重要栖息地和迁飞节点。推进黄河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加强重点水域濒危鱼类通道及栖息地修复,保障黄河青铜峡段北方铜鱼洄游通道畅通,对北方铜鱼等水生生物洄游产生阻隔的涉水工程应当结合实际采取建设过鱼设施、河湖连通、增殖放流等多种措施,满足水生生物的生态需求。

完善物种迁地保护和种质资源库布局。基于自治区范围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资源本底,修订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按照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原则,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国家植物园体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开发建设按规定的保护范围避让古树,培育珍贵乡土树种。统筹建设完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和珍稀植物扩繁与迁地保护基地,对雪豹、马鹿、赤狐等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推进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做好迁地保护种群监测管理。合理布局种质资源库(场、区、圃),支持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和扩繁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良种供应保障能力。强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战略储备

“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合理确定人口、耕地、城镇规模和产业布局,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城镇化发展与水资源分布相协调。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分区管控,严格控制超载地区人口和高耗水产业规模。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禀赋和水资源循环转化、供用耗排关系,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优化供水用水结构,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促进水资源供需平衡。

实施水资源战略储备。调整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推进黄河水置换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部分地下水源,强化黄河取水口、明渠输水段、注入式水库等水源地保护。严格保护水源涵养区,加强六盘山及其余脉重要河流发源地、贺兰山和罗山等区域水源涵养极重要区域保护。提升贺兰山地下水储备能力,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充分利用山前洪积扇、河道的地下含水层,增加雨洪水入渗,恢复地下水储量,应对干旱年份用水需求,实现可持续利用。加强全区隐伏岩溶水和裂隙水的战略储备勘查,形成地下水储备区,储备应急水源。

拓展水资源保障空间。规范水源地建设,合理规划水源布局,推进水源地污染防治,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促进超采地区地下水位稳步上升。实施南部库井灌区提升改造工程,新建一批中小型水库,拓展水资源调蓄空间,增蓄雨洪资源,提高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保障,增强抗旱水源保障能力。开展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周边农业灌溉机井治理,提升地下水涵养能力。

第四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加强黄河沿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把黄河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河道水域、岸线、滩区、湿地生态建设,打造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等功能为一体的沿黄绿色生态廊道。以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为重点,依托防洪排水系统和沿黄湿地湖泊,开展岸线保护修复、入黄排水沟治理、黄河滩区治理,推进沙湖、阅海、星海湖、天河湾等湖泊湿地保护修复和生态治理,优化畅通水系水网,防治水体污染,控制入黄泥沙,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到2025年,基本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到2035年,全区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0.42%以上。

加强陆地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注重北部生态修复,立足巩固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防风固沙重要生态功能,以贺兰山生态屏障建设区、银川平原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区、卫宁北山矿山生态修复区为重点区域,全面保护贺兰山天然林资源,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推进城乡绿化,完善防护林网,构建北部防护林体系。建设贺兰山生态廊道,扩展生物栖息地,增强破碎生态景观连通性。实施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确保河湖湿地生态用水,提升湿地蓄水、防洪、排水、净化水质及平衡水生态等功能。推进贺兰山东麓、中卫黄河以北地区、宁东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

强化中部防沙治沙,立足“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三大生态功能,以罗山生态屏障建设区、麻黄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苦水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区等为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保护罗山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实施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建立良性循环荒漠草原生态系统。科学治沙防沙用沙,重点实施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地锁边防风固沙工程,强化主要沙地边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开展光伏治沙试点,鼓励使用沙漠、戈壁、荒漠发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结合农业种植、文化旅游等产业,科学发展沙产业。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水土保持工程,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力。推进沙坡头区、红寺堡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

突出南部水源涵养,立足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以六盘山生态屏障建设区、南华山水土流失治理区、清水河综合治理区为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交通主干道林网建设,加强城镇绿化美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清水河干支流河道、沟道及重点水土流失区域的综合治理。开展生态移民迁出区及陡坡地造林、坡耕地改造,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量。大力发展林木种苗、特色经济林,依法科学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立足现有湖泊湿地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湿地保护框架体系,采取清淤、水土保持、优化湿地植被组成、污染防治等措施,保护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施河湖库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开展联调联控,保障重点河湖水体连续性和生态流量。加快建立河湖生态流量及过程监测体系,强化生态流量管理。实施清水河、苦水河、典农河、沙湖、阅海、星海湖等重点河湖及岸线保护修复治理工程,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健康。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将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统筹确定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并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作为带位置安排造林绿化任务的主要依据。以彭阳县、中宁县等为重点区域,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实现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沙则沙,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城市建设。规范森林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持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有效增加森林、草原单位面积碳汇量,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能力,保护和恢复荒漠植被,增加干旱地区植被碳汇增量。严禁占用耕地造林绿化,重点对25度以下耕地内种树、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过度发展乔木林、年降水量200毫米以下区域毁草增林等不当利用方式进行调整。北部重点建设以乔木为主的防护林,中部重点建设以草灌为主、林草结合的生态植被,南部重点建设以乔木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的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加快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系统完备、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采取工程、生物措施等,综合治理荒漠化土地。推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能力。

健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禁止违法违规侵占河湖水域空间。河流、湖泊及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逐步退出影响行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开发利用活动。实行地下水保护和开采分区管控,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

实行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到2035年,林地保有量实现稳中有增。对天然林地、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

划定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在生态脆弱区草原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

严格限制占用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严禁开垦围垦、排干、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或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

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破坏植被,在沙化土地上砍伐灌木、采挖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在林木更新困难地区的防风固沙林网、林带中采伐林木。

第六章 强化集约集聚,打造宜居宜业新型城镇

宁夏城镇化将逐渐走向成熟期,“一主一带一副”城镇化空间格局渐趋优化稳定,城镇建设方式由扩张增量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转变。在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围绕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按照宜居、韧性、智慧要求,加快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打造颜值更高、功能更优的新型城镇。到2035年,预计全区总人口将达到850万—88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

第一节 推进城镇空间协同紧凑布局

强化银川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引领。银川市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市,突出“塞上湖城、绿色宜居”城市特色,持续强化首府地位和宁夏沿黄城市群龙头作用,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布局长远发展的战略留白空间,引导银川城区与永宁县、贺兰县同城化发展,打造西北地区宜居宜业区域中心城市。全力打造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产业集群,做大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做强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等产业,做精牛奶、葡萄酒等产业,做优金融、物流、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做靓沿山沿河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形成引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大力建设开放型城市,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协同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共建紧密联系的1小时生活圈,辐射周边地区建设优势互补的2小时经济圈,全面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黄河流域现代交通网络,提升河东国际机场枢纽能级,建成铁路口岸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成为引领全区开放发展的主战场。打造高品质公共服务,按照实际服务人口增加教育、医疗、文化等用地供给,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实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集聚优势医疗资源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建设科技型、创新型和业态集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以增强人口吸引力和承载力为目标,完善便民设施,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塑造区域特色,加强河湖湿地及滨水空间保护利用,建成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舒适便捷、适老适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立足全国最大的煤制油生产加工基地、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优势,适度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产业与城镇良性互动发展,促进与苏银产业园、银川综合保税区、空港物流园功能互补和产业协作,开启“二次创业”新征程,重塑和再造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形成新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转型升级动能,持续做大量级、做强能级、做优品级,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链安全、产业链安全,打造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国内一流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引导宁夏沿黄城市群全面一体化发展。打造以银川市为中心,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为支点的宁夏沿黄城市群,充分发挥宁夏沿黄城市群在黄河中上游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要素高效流动,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发挥同城效应、整体优势,使之成为辐射带动全区发展的主要引擎和核心增长极,成为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要节点。

石嘴山市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推动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注重城市存量挖潜和更新,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大武口区、平罗县一体化发展,打造辐射内蒙古西部的枢纽城市和物流中心、宁夏新材料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健康和旅游度假城市。

吴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市,突出“塞上明珠、美丽吴忠”城市特色,重点完善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利通区、青铜峡市同城化发展,形成“一河两岸”滨河城市空间形态,辐射带动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加快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休闲城市、特色食品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中卫市建设大数据产业中心市,突出“沙漠水城、锰都杞乡、云天中卫”城市特色,以沙坡头区、中宁县一体化发展带动海原县加快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能级,依托区位优势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打造西北交通物流节点城市、旅游休闲度假城市、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

建立区域建设用地指标统筹配置机制,创新国土资源利用和空间组织方式,合理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在区域内调剂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中心城市与各级各类城镇设施联通、产业协作、环境共治、民生保障等项目。增强城市群交通一体化设施布局的空间支撑,加强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整体布局的用地保障。

完善固原副中心城市功能。固原市建设生态文旅特色市,突出“红色六盘、绿色固原、避暑胜地”城市特色,强化副中心城市集聚和带动作用,全域统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和经济向河谷川道区域布局,增强区域民生保障和生态经济服务功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逐步实现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辐射带动西吉、隆德、泾源、彭阳等周边县联动发展,打造区域公共服务供给中心、宁夏南部地区高品质宜居中心城市。促进盐化工延伸绿色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加快煤炭资源高效利用,打造宁南清洁能源转型基地。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网络,强化与宁夏沿黄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兰州—西宁城市群交通联系,突出交通枢纽功能,积极推进高速铁路建设,重点实施银昆高速公路、中卫至平凉铁路、六盘山机场改扩建等工程。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护古城格局及历史文化资源,建成西部地区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

推动县城集约布局。支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合理保障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空间需求,引导乡镇分散工业向开发区集中,提高吸纳新增城镇人口、服务周边农村地区人口的能力。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升级空间需求,预留区域性交通、物流、电信、市政、能源等基础设施廊道空间。保障重点镇建设空间,保障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和县、乡、村功能互补、产业互融、发展互促的空间需求。

第二节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优化职住平衡的生活空间布局。依据刚性居住需求和新增住宅建设计划,充分利用银川、吴忠等城市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的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促进职住平衡。合理确定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和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城乡生活圈。引导居住、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区域多中心组团式均衡布局,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便利化复合化城乡生活圈,促进共享发展。

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根据常住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殡葬、托幼、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和房屋安排养老、托幼等急用短缺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沙坡头区、泾源县等旅游资源富集县区,按实际服务人口做好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空间保障。

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城乡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设施科学布局,高等教育设施优化布局,完善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布局。梯度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全面覆盖城乡、延伸偏远地区的医疗服务网络。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促进创新要素空间集聚。优化产业用地供应,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适应创新产业发展需要,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和用地供应机制,引导产业用地规范合理转换用途,促进产城融合。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小城镇、乡村地区,创新土地供给模式,支撑培育创新节点。

保障国家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空间。充分保障国家生产力总体布局中重大产业和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空间需求,统筹布局产业备份基地,支持中卫市发展数据灾备产业。保障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大数据产业、现代化工、轻工纺织、生物制药和葡萄酒、枸杞、牛奶等产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空间需求。优化整合银川市科技园、高教园、高新区等存量空间。

引导自然山水融入城市。基于黄河、清水河、典农河、茹河、阅海、星海湖等河流湖泊,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等山脉,协调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环境与城镇布局关系,将自然山水融入城市,完善蓝绿空间网络。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生态空间管控,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修复,促进与生活、生产空间融合。保障高品质绿色开放空间的用地需求。

第三节 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布局。坚持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方向,以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以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原则,培优做强重点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创新资源优化,促进项目合理布局、产业协同配套、联合发展壮大,合理布局优势产业,全面保障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等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用地需求,形成特色优势显著、产业链条紧密、协同创新有力、发展互惠互利的产业集群。

因地制宜推进产城融合。统筹考虑开发区主导产业类型、发展规模及周边环境,对适宜产城融合发展的,引导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强化产业和城市功能整合互动,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综合性园区,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提升园区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促进园区产业、人口与空间规模协调发展。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与城市融合度较高的园区,统筹布局产业集聚区、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引导综合设施合理设置、开放共享,增强产业与城市发展的联动性。彭阳王洼产业园区等园区中远离城市的区块,强化周边小城镇公共服务配套,增强服务园区功能。银川市中心城区在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条件下,应保留一定比例的制造业发展用地,保障实体经济和生产服务功能的发展空间。

强化开发区空间管控。根据园区所在地区的资源优势、现有工业基础,完善基础设施,明确发展方向,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园区,推进低成本化改造,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关联度较强的园区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布局,引导各园区专业化、差异化、集约化发展。除灵武市外,1个县(市、区)域只设1个开发区,每个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区块。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

第四节 增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构建更具韧性的城镇空间结构。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明确地震、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重点防控区域,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限制新建项目,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逐步推进县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开展大震危险源探查,加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地震灾害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对抗震能力不足的房屋设施开展抗震加固,提升城镇地震安全韧性。合理布局防灾抗灾救灾通道,协同航空、铁路和公路,规划预留区域及城市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增强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和应急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的空间需求。

协调区域和城市防洪排涝排水功能空间。加强城市排水系统与城市外围防洪体系、城市蓝绿空间的衔接利用,统筹黄河两岸、贺兰山东麓、南部山区以及清水河、泾河干流及其支流等区域防洪和城市地区排涝等需求,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空间,增强城市和区域调蓄能力,恢复、预留自然河湖水系行洪通道,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调蓄空间,完善洪涝灾害风险防控设施布局。

统筹应急应战储备保障空间。适应国防、救灾应急等要求,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达到相关标准,统筹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坚持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加大医疗救护等专用工程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人防工程与地下地面公共设施连片成网,构建互联互通、平战结合、更具韧性的网络型生命线工程和防护空间体系。

第五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完善城镇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分区分类推进城镇节约集约用地,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超过150平方米的城市,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市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专项安排与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相适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节约集约要求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健全用地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力争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

加强地下与地上空间资源统筹管理。分层有序利用地下空间,划定重点地下空间管控区域,在自然保护地、地下文物埋藏区、古生物化石埋藏区、古树名木分布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重要水源地、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地下主要含水层、地下油气储存设施及运输管道等危险品周边区域,严格地下空间资源管理。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激励机制,加强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和权属管理。

推进开发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实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制度,严控低效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在保持环境适宜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完善开发区功能转换用地政策,推动已完成开发任务、工业用地比例低、产城融合程度高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提升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

健全存量土地利用政策机制。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国土空间资源,完善与存量土地利用相适应的规划政策。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支持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将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作为工作基础,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完善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引导消化城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闲置土地,推动城市存量空间盘整、激活和优化,支撑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价值。

第七章 保护传承文化和自然遗产,彰显“塞上江南”魅力

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丰富多彩的景观资源是美丽国土的重要标识,是支持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战略资源。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多重价值,推进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打造文化兴盛沃土,增进宁夏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

构建宁夏遗产保护空间体系。坚持全面保护、真实保护、完整保护的原则,整合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空间要求,整体构建宁夏遗产保护的空间体系,以保护促发展。整体保护世界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大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以及传统村落、水利工程遗产、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推进建设黄河、长城、长征文化遗产廊道,不断丰富文化遗产的空间载体,夯实遗产保护空间基础。

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完善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的用地和空间管控政策,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空间管制的规划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建立空间管控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协调历史文化遗产周边风貌的保护与留存。发掘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多重价值,保障文物保护、利用、考古等合理空间需求。对需依法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建设前应开展建设影响评估。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推进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协调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空间布局,合理避让大遗址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保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的合理空间需求。

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空间韧性。应对气候变化,对文化遗存本体及存在的潜在风险,布局安全缓冲空间和风险管控区域,妥善协调防洪排涝、抗震等专业管理要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提出规避和弱化火灾、洪涝、地质灾害风险的防控措施,开展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增强遗产环境韧性,避免文化遗产完整性、真实性和环境风貌遭受破坏。

第二节 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建设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的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沿线历史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红色文化遗址遗存、自然景观环境要素保护利用,整合沿线生态景观、历史遗存、传统文化、城乡传统风貌等独特资源,集中打造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完善分类分区保护和利用的政策机制,保障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将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优化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空间范围,在黄河沿线、贺兰山、六盘山等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和文化遗产比较集中、风景优美的区域,适度有序开展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完善促进风景名胜资源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政策机制。促进阅海、星海湖、高庙、古雁岭等城市风景名胜资源与城市空间开发相协调,营造高品质的市民活动空间。鸣翠湖、北武当、沙坡头、战国—秦长城、长城关等城市郊区的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农业、生态、城镇功能融合的重要载体,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旅游需要。西夏陵、沙湖、黄河大峡谷、须弥山、将台堡等远离城市的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带动乡村振兴和富民行动的空间载体,丰富体验式旅游产品。跨区域的风景名胜资源要统筹区域空间管制和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有效利用文物资源。在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历史风貌完整的前提下,强化文物遗址资源开放,提高文物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动水洞沟遗址、张家场城址、姚河塬遗址等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依托文物资源,推动文旅融合,打造一批长城、黄河文化主题线路和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及产品。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政策。支持以镇北堡西部影城、沙湖、沙坡头、水洞沟、黄河大峡谷、六盘山等旅游景区为基础,创建黄河、贺兰山东麓、沙坡头、六盘山、大沙湖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依托贯穿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旅游“北部大环线”、环绕固原市、海原县“南部小环线”和盐池县、红寺堡区、同心县等“东部环线”,重点保障高品质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完善各项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打造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级葡萄酒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完善差异化用地管控政策,合理布局旅游项目用地空间,通过点状供地、复合利用、分类管理等多种方式,保障旅游发展用地。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适度开展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对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用途管制,合理保障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用地需求。

以银川、固原、中卫等中心城市为服务枢纽,建设沿贺兰山、六盘山、典农河等一批通山达水的绿道和旅游风景区,建设沿黄河城市段、清水河城市段、星海湖等一批休闲亲水碧道,串联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将山林、河湖、冰雪、草原、温泉、沙漠等特色自然景观融入城乡居民的“日常游憩圈”和“旅游休闲度假地”。因地制宜为休闲度假设施、旅游风景道、公路沿线自行车道、国家步道以及旅游驿站、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提供合理的用地保障。完善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支持废弃地等转型利用作为文化和旅游用地,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强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保障。

第三节 彰显国土空间特色魅力

打造国土空间特色。依托河流、山脉、森林、草原、湿地、沙漠、地质遗迹等自然景观要素,突出宁夏丰富多元的自然景观魅力,塑造北部塞上江南绿洲景观区、中部荒漠草原大地景观区、南部黄土丘陵绿岛景观区等自然景观区,保护黄河、贺兰山—银川平原、清水河—六盘山等景观廊道,保护贺兰山、白芨滩—水洞沟、哈巴湖、罗山、沙坡头、须弥山—火石寨、六盘山等重要景观片区,构建形成“三区三廊七片”自然景观格局。发挥独特地理风貌优势,整合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水利文化等历史文化要素,塑造具有宁夏特色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将文化和旅游资源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综合管理。

展现黄河文化魅力。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把黄河文化遗产作为重要资源,全面展现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支持发展黄河文化旅游产业,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展示、自然景观欣赏和游憩功能,依托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和丝绸之路、长城、长征线路等历史文化廊道,培育一批具有特色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的魅力城镇,促进区域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推动多元纷呈、交相辉映、和谐共融的黄河文化在宁夏绽放光彩。

第八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以及能源资源开发空间布局,全面融入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面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短板,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军民融合、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空间保障体系。

第一节 构建安全可靠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积极融入国家骨干水网。立足国家“一主四域”水网主骨架,积极配合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加强国家骨干网和区市县水网相衔接,结合河湖水系和水利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存量和增量,促进水资源空间均衡,推进互联互通、联调联供、协同防控。以黄河引调水骨干工程建设为重点,搭建全区供水主骨架,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全区水资源保障能力。

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提升北部引黄灌区节水灌溉能力,提高中部扬黄灌区配水功能,增强南部库井灌区调蓄能力,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大力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提高现代特色农业水资源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实施贺兰山东麓等灌区建设。推进中部干旱带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扬黄灌区现代化改造,提升已建扬黄调蓄水库综合功能。推进南部山区库坝连通、联调联蓄。

保障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完善城乡供水网络,重点保障银川市及周边地区、清水河流域、盐同红革命老区、宁东等供水工程用地空间。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强水资源联调联供,优化区域备用水源地布局,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形成多渠道多水源保障格局,增强城镇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开发区水务一体化建设,改造提升开发区供水设施,保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进制造基地等水资源需求。加快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和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优化畅通河湖水系。以提升河湖水系生态功能、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以畅通河流湖泊水系为重点,通过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方式,改善河湖库水系之间的水力联系,逐步恢复河湖水系完整性。推进清水河、苦水河、沙湖、阅海、星海湖等重点河湖水系畅通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河湖水生态,努力提升河湖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健康度,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综合整治农村河湖水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构建安全可靠、方便用水、便于亲水的农村水系。

第二节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构建高效便捷综合交通体系。积极融入区域运输大通道,对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布局,强化与周边省份互联互通,优化内部通道结构,建设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空中通道为主体的骨架交通网络,实现与国家快速骨架交通网的全面连接,全面支撑“一主一带一副”城镇空间格局和重点产业布局,形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内联外通的交通总体格局。到2035年,宁夏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约4.83万公里(不含空中航路和邮路里程)。

构建四通八达的现代化铁路网络。以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通道布局为主体,增加区域性高速铁路,全线贯通中兰高铁、包银高铁,推进银川至太原等高铁建设,全面融入全国高铁网。完善中南部地区干线铁路,实施中卫至平凉铁路、太中银铁路等扩能改造,补充连接资源富集区、货物主要集散地及物流园区的开发性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构建自治区普速铁路网。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通地级城市城际列车,实现五市城际铁路全部联通。规划预留银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空间。

构建高质量互联互通的公路网络。加快银川至昆明、乌海至玛沁、海原至平川等高速公路建设,实施国家高速主干线繁忙路段改扩建,率先建设黄河流域规划高速公路新通道,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结构和省际出口布局,打造发达高效的高速公路网。推进普通国省道超期服役、城镇过境、繁忙拥堵和低等级路段改造,完善与重要城镇节点、开发区联通的国省干线网络,打造畅通便捷的普通国省道网。

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机场体系。合理构建民用机场体系,进一步提升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区域航空枢纽及对国际航空枢纽的客源输送地位,构建以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为核心,以中卫沙坡头机场、固原六盘山机场为支撑,通用机场为补充的现代机场体系。重点打造以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为中心的银川航空港经济区,实施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固原六盘山机场、中卫沙坡头机场改扩建工程,支持海原、同心、泾源等通用机场建设,形成面向全球、辐射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机场系统。

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体系。统筹客货运站场等设施布局,构建“一核一极一心多点”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一核”即以银川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石嘴山和吴忠的宁夏沿黄城市群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推动机场、高铁站等空铁枢纽扩能提级。“一极”即中卫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货运物流体系为建设重点,支持中卫建设区域型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一心”即固原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增强宁夏南部跨区域客货运枢纽集散和中转功能。“多点”即多个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现每个地级城市有1个—2个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每个县建成1个物流节点。依托优势产业基地和重要节点城市布局,培育建设国家物流枢纽。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资源布局

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持续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换的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资源,规划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利用北部和中部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其他土地,布局建设大型光伏项目。在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等风能资源丰富区域,统筹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稳步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加快开工建设青铜峡、青铜峡(牛首山)二期、中宁抽水蓄能电站。探索电解水制氢、支持新能源制氢,重点建设宁东太阳能电解水制氢储能及综合应用试点项目,促进能源就地消纳转化应用。

支持建设“西电东送”网架枢纽。进一步扩大电力外送规模,全力构建绿能外送大通道、绿能配置骨干网、绿能利用大平台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甘电入浙、腾格里外送等输电通道空间。建成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750千伏青山、天都山等重点工程,构建覆盖全境、结构坚强、布局合理的750千伏骨干网架,全面形成向华北、华东、华中直流送电格局,建成内外互达、多能互补、区域互济的“西电东送”网架枢纽。加快330千伏、220千伏供电网络向宁夏东部、中南部地区延伸,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满足负荷供电及新能源接入需要,不断提升电网输供电能力、抵御事故风险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支持建设“西气东输”输配枢纽。合理规划与周边省区天然气管道联络线,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国家干线过境天然气管道建设,强化宁夏作为西气东输西北战略通道重要支点作用。重点加快青石峁、定北等气田开发建设,推进宁夏千亿方级大型气田开发,布局驱油驱气及咸水层封存相结合的碳捕集利用空间。完善沿黄城市天然气互联互通,推进管网向南部山区县域延伸,实现区县管道天然气供应全覆盖。提高油气储备规模和调峰应急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形成多层次油气储备系统。

提升煤炭资源保供能力。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提升多元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推进石嘴山、韦州、四股泉等矿区煤层气勘查和开发利用。稳定煤炭生产能力,推进绿色智能开采,加强煤矿边部、深部资源勘查,适度扩大先进产能。加快推进煤炭深加工,做优煤制油高质量示范工程,保障煤制油战略储备基地空间。加强与陕西北部、内蒙古西部、新疆等地区合作,深化区内企业与上海庙矿区煤炭企业合作,建设宁夏能源(煤炭)物流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储运体系建设,建成石嘴山、宁东、青铜峡等煤炭物流储运基地,保障宁夏煤炭供应安全。

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落实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安排,遵循矿产资源区域赋存规律,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布局调整。积极推进红墩子矿区、横城矿区、灵武矿区、鸳鸯湖矿区、积家井矿区、马家滩矿区、萌城矿区、韦州矿区等国家规划矿区开发。建设宁东能源资源基地,提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产能水平和利用效率。

第四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构建广覆盖的高速通信网络。推动数字化、网联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完善城乡宽带基础网络,加快实施“宽带宁夏”工程,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升级骨干传输网,建成适度超前的超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加快全区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高铁、地铁、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场所支持5G室内场景深度覆盖,实现5G及新一代无线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

建设高水平的数据中心。加快“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引导数据中心集群化发展,优化全区算力基础设施网络,以建设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为契机,扩容升级中卫西部云基地和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推动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宁夏分中心、高分辨对地观测系统宁夏分中心、大数据产业园和灾备基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打造西部云基地(宁夏)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成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

保障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统筹优化时空信息与卫星导航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宁夏北斗定位导航系统、对地观测系统、航空航天等空间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统筹布局卫星数据接收与处理、定标与真实性检验场网、基线检测场、卫星数据中心、信关站、基准站等地面设施建设空间,严控周边区域对合法无线电台(站)设施造成无线电信号阻断的开发建设活动,保障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确保电磁空间安全。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定位导航、地面调查监测等系统集成应用,全面推进宁夏实景三维和智慧国土建设。

第五节 构筑安全有效的防灾减灾体系

提升黄河干支流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实施黄河主河道、支流和滩区综合提升工程,提高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河段防洪防凌标准。完善“导、拦、泄、滞、排”的防洪工程体系,全面提升贺兰山东麓蓄洪拦洪滞洪能力。恢复、预留自然河湖水系行洪空间,保障城市和区域洪涝灾害风险防控设施布局。合理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避防并重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规划布局村庄居民点,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新建项目,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围绕贺兰山东麓、卫宁北山南麓、吴忠市扁担沟—苦水河区域、盐池县麻黄山—红井子区域、海原县南部、原州区清水河河谷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结合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对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难度较大区域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优化火灾与重大危险源防护布局。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统筹城镇、乡村、开发区、森林草原消防设施布局建设。重大危险源项目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洪涝、地质灾害等高危害影响区域,严格控制重大危险源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化工园区外布局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逐步搬迁城市建成区内已建重大危险源。突出开发区等重点防控区域,加强火灾、爆炸、泄露及相关次生灾害区域联防联控,加快改造既有敏感点,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敏感区域。明确油气长输管线高后果区范围,严格高后果区开发建设管控。

第六节 协调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不冲突、规模科学合理。

加强线性基础设施空间管控。科学规划线性基础设施空间廊道,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高快速干线路网、高压电力线路、油气长输管线、区域引调水线路等线性基础设施在满足安全要求基础上尽量共用廊道,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引导各类基础设施低影响开发。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加强用地规模管控。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战略性矿产差别化管控。风光水电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应注意避让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实施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

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建立完善用地协商会商制度,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区、市、县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级发展规划、国家和自治区级专项规划的重大项目,以及其他国家和自治区级重大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确实无法在市县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的,可申请自治区统筹。

第九章 加强区域协调,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足宁夏、协同区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深化东西部协作,推动产业协作互补,形成区域协调、互促共济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重点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空间需求,支持陆海开放通道、高效空中通道和数字贸易通道建设,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和合理流动,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提升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平台影响力,推进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开放型经济主体,支持打造开放型骨干企业,增强开放型企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外资扩规和提质,利用全球资源,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宁夏连接西南主要城市的高速公路等骨干交通建设,打通衔接长江经济带、南向出海开放大通道;加强与中蒙俄国际运输通道衔接,推动建设宁夏经甘肃连通新疆高速通道,连接策克、乌力吉口岸,畅通北向西向出境开放大通道;加快推进宁夏至黄河中下游中心城市大通道建设,联通国家重要交通枢纽,连接天津、曹妃甸等港口,贯通东向出海开放大通道。

深入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推进银川建设成为区域性航空枢纽,推进银川综合保税区与银川国际航空港联动发展,支持建设临空产业集聚区,依托银川公铁物流园建设银川国际公铁物流港,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加快建设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增加国际航空、国际班列跨境物流专线。依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增强园区开放发展承载力,建设优势明显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设立石嘴山综合保税区、建设中卫迎水桥保税物流中心,为争取设立中国(宁夏)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空间保障。

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充分发挥宁夏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优势,扩大与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产业对接和贸易合作,落实西部省(区、市)合作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协同打造南向陆海经济联动走廊,加大省区间在综合运营平台、运输通道、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合作力度。推动宁夏连接重庆、成都、昆明等西南主要城市的骨干交通建设,深化与西南地区和南亚、东南亚国家经贸合作。

第二节 推动黄河流域省区协同发展

协同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加强与沿黄省区合作,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际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监测信息共享、协同管理治理机制,以及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联合建立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推进跨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重大污染源治理、环境违法案件处置。围绕黄河、贺兰山、六盘山重点生态区域,协同内蒙古、陕西、甘肃开展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推进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统筹建设沿黄河干流、贺兰山和六盘山沿线生态廊道,构建区域一体、互联互通的蓝绿空间网络,保障省域间生态功能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强化贺兰山、六盘山国家公园创建省际协作,跨省开展联合保护、联合宣传、联合科研、联合执法。建立流域水资源联合调度和开发利用机制,构建多水联用、互补互济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

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沿黄省区跨区域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衔接连通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构建沿黄省区快速便捷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区域内外联通。加快煤炭专用线和转运设施建设,开拓蒙煤疆煤进宁通道,打通连接内蒙古西部及周边口岸、煤炭基地干线铁路联络线,实施既有煤炭通道扩能改造,推进以新能源为主的宁夏至华中特高压直流输电外送通道建设,与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共建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

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加强与青海河湟文化、陕西关中文化等沿黄省区文化交流互动,共同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文化和自然遗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推动宁夏黄河文物保护利用成果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大西北旅游目的地、中转站和国际旅游目的地。支持健全黄河流域九家博物馆联盟、陕甘宁革命文化保护利用协作、宁蒙毗邻四盟市长城保护等省际合作机制,推动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第三节 深化东西部协作

支持深化拓展闽宁协作。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协作、共同发展,深化落实“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围绕“一区一镇十园百村万企”目标,优化县(区)结对关系,推动闽宁协作由政府主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转变、由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转变、由扶贫协作向全面合作转变。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保障闽宁镇、闽宁产业园、闽宁示范村等闽宁协作产业用地需求,推动新时代闽宁协作迈上新征程。

完善东西部结对帮扶机制。围绕促进发展深化协作帮扶,拓展帮扶领域,健全帮扶机制,优化帮扶方式,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推动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强化东西部区域间市场协作。创新产业链远程对接,支持建设虚拟产业园,促进东部地区企业非转移式入驻。与发达省区共建“飞地经济”产业园,支持银川—石嘴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石嘴山—宁东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强化承接东部地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转移空间保障,建设跨区域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推动东西部数字产业交流合作。支持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抢抓“宁夏枢纽”节点建设契机,推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支持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发挥资源和成本优势,打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建设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助力建成国家“东数西算”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家级数据供应链培育“三大基地”,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数字宁夏。

第十章 统筹规划实施和管理

加强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节 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制度

完善地方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制定和修改,实现规划管理法治化。

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多规合一”和节约集约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以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和技术标准,加快制定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标准,以及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信息技术领域的地方标准。各市、县(区)应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完善规划实施的配套制度。在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基础上,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配套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耕地保护奖惩机制,健全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细化分工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

化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和约束。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作用,将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通过指标控制、分区传导、底线管控、名录管理、重点项目、政策要求等方式,逐级细化落实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自治区分解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划定各类管控边界,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发展规划指导下,推进编制重点区域(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

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在牢牢把握住耕地保护等关键问题的基础上,允许市、县(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则,在市域、县域内合理统筹城镇和乡村的生态、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他相关规划应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安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兼顾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并按照规定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制定不同功能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等,科学编制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统筹增量和存量,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对超计划用地的,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手续。完善用途管制全周期监测、全过程监管机制,对用途管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考核。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提升用途管制效能和服务水平。

做好近期规划实施安排。市、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等近期安排和远景目标,切实做好空间保障。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保障和管控机制,统筹配置用地指标,分类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第四节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构建三维立体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版。依托时空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统一共享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和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统筹地理国情、森林、草原、水、湿地等专项调查和相关评价数据,融合人口、经济、社会等相关空间数据,结合推进实景三维宁夏建设,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三维立体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版。

建设图数一致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立足国土空间唯一性,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点市县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监测预警,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转变,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和时空数据标准,建立健全数据治理规则,完善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空间数据高效有序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共享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数据资源,加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推进智慧国土建设与应用。

第五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依据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形需要修改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可以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将国土空间规划纳入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管理。

严格规划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要问题的统筹协调作用。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严格规划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司法、审计、社会等各方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终身问责。本规划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依法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加强规划科技创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学科建设和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相关行业组织指导监督。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规划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宣传,健全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