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3-001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3-05-16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23〕17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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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3〕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精神,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宁夏发展,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加强全区数字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引领、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将现代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全面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和水平,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打造良好数字生态,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数字政府主要政策体系初步建立;自治区本级“五个一”的组织架构基本建立;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数字政府各类平台“家底”全面理清,新一轮基础设施布设全面启动;各地各行业数字化履职平台迭代升级,打造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

到2025年,全区各级数字政府建设“34567”体系框架全面成型,工作体制逐步健全、管理机制趋于成熟、基础设施集约完备、数据治理初见成效、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力争使宁夏政府数字化发展整体水平实现西北领先、西部一流。

到2035年,通过数字赋能和深化改革,政府治理流程全面优化、模式全面创新、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全面建成,为全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体系框架。

遵循数字化转型发展规律,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引领和数据赋能双轮驱动、业务融合和技术应用相互促进,在深度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基础上,健全完善发展架构、运行架构、管理架构、层级架构和业务架构,整体打造“三个驱动、四大支撑、五个机构、六级贯通、七个能力”的“34567”宁夏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着眼“三个驱动”,构建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宁夏发展新格局

持续增强数字政府效能,着力打造数字政府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三个驱动”协同发展的数字宁夏新格局。

(一)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加大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进力度,深入实施数字赋能计划,通过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创新服务场景,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创新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的数字化治理与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助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和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西部数谷”。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投资、生产、经营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

(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以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着力普及数字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弥合数字鸿沟,提升全民数字化生活水平。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深入推进教育、健康、就业、文化旅游、体育、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服务数字化,扩大优质公共资源服务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模式创新,推动居家生活、居家办公、购物消费、旅游休闲、健身康养、交通出行等更多场景实现数字化。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依托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特色)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新技术应用,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形成以城市时空数据信息为基础,支持多行业信息汇聚、融合、提取、展示的数字孪生城市管理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数字供销”国家级示范区建设。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交易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培育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构和专业数据确权机构,为数据要素商品化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形成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聚合专业资源,探索构建市场化的数据运营主体,打造“数据运营+生态合作”的数字产业生态。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数据交易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等,引导依法交易数据,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资源依法有序、高效流动与应用。营造安全可靠的数字化发展环境,构建多方协同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治理模式,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全面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家规则的制定,促进跨地区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合作。

三、聚焦“四个支撑”,全面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综合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四个支撑”体系建设,有力保障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加快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数字政府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要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定期对政务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专项检查评估。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

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快推进政务信创云建设,打造软硬一体、云端协同的信创存算资源体系。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码应用。对新技术新应用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运营者主体责任。

(二)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深度融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统一规范运用新技术实施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建立全区数字政府领域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关键应用、数据资源、数字化工具和组件“一本账”统筹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全区一体化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非涉密、非敏感数字化资源的登记备案,协同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加强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探索建立综合论证、绿色通道、联合验收等项目管理新模式。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

完善法规制度。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及时修改和清理现行地方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匹配的地方法规制度框架体系。

健全标准规范。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数据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物联视频感知、关键政务应用等相关标准制定,加大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以标准先行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

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相统筹、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聚焦数字技术赋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探索开展集成化、综合性改革试点。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各部门探索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一地创新、各地复用、全区受益”。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总体可控、走深走实。

(三)加快构建循环利用的数据资源体系。主动融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及其基本职责、人员,统筹推进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建设自治区政务数据平台,建立覆盖全区各层级的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强化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对行业数据归集治理承担主体责任,数字化管理机构对全区政务数据归集管理承担统筹责任,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应归尽归。加快建设完善全区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加快完善政务服务、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主题数据库和疫情防控、经济运行监测等地方数据库。建立数据更新联动运维运营机制,明确数据治理规则,建设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系统。

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统筹规划建设自治区数据中台,全面提升数据汇聚能力、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全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数据异议处理机制。持续扩展数据共享交换服务范围,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有序推进自治区政务平台与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与水电气热等公共企业、航空铁路等公共交通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等业务系统的对接,推动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接口实时调用和数据按需推送。

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全区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开展数据价值认定,挖掘数据要素价值。

(四)加快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云网一体”、统一纳管平台支撑体系,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

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推进现有政务云向政务信创云安全过渡,完善政务云管理办法,增加安全密码防护服务,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政务云稳定安全可靠。建设统一的云管平台,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按需打造政务领域的特色云、行业云。

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管理,按需推动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互联网出口带宽扩容,推进区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统筹建设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优化域名系统和内容分发网络。探索利用5G等新一代通信技术,推动特定场景下移动终端安全稳定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区统一的视频共享平台,统筹融合、迭代升级全区统一的“视频一张网”。

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共性应用系统共建共享,强化全区共性需求的各类基础性、智能化组件“工具箱”开发和推广。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动自治区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及管理系统对接,推进各类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完善提升全区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网上签发的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有效性验证。深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服务利用,建立档案数字资源体系,提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推动全区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全区统一的地理信息服务体系。

提高政务平台迭代支撑能力。加强应用牵引和场景驱动,建设统一的政务数据应用开发底座,降低应用开发成本和门槛,支撑各级各类政务平台快速有序迭代和功能弹性扩展。探索推行全区政务平台评估定级分类制度,分级提出各类平台的底限管理要求和配套保障措施,提升全区核心骨干政务平台的跨层级统筹、跨部门协调、跨地域推广、跨业务保障和跨系统部署的能力。

四、健全“五个一”和“六级贯通”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

进一步强化全区数字政府建设的组织管理,明确各方面工作职责,加快形成管理科学、组织有力,分级负责、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一)健全组织机构。自治区建立完善“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一个行政机构+一个事业单位+一个国有控股企业+一个智库团队”的“五个一”工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综合推进机制,保障数字政府建设顺利开展。完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充实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对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行政和事业管理体制,推动数字化发展管理相关机构和职能整合,优化数字化发展行政管理机构和业务支撑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自治区数字化转型工作管理体制。加强专业运营,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原则,做大做强数字宁夏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数字政府建设、维护、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强化智库支撑,充分发挥由区内外数字化发展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数字宁夏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深度参与理论研究、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等环节,为数字政府建设在内的自治区数字化发展提供前瞻性、高水平的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参照自治区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上下协同、一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厘清层级职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基于全国全区一体化的“云、网、数、用、安”底层逻辑,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别负责、分级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构建自治区、市、县、乡、村同国家层面“六级贯通”的数字政府建设层级架构。自治区重点构建全区统一的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数据平台、基础数据资源库、共性应用支撑、指挥调度平台、移动门户等基础核心底座。自治区各职能部门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集约化推进本行业系统的数字化履职业务平台、行业应用、主题数据库、感知设施等建设。地级市重点依托上级平台开发本地特色应用,一体化推进“城市大脑”等建设,深入开展数据开发应用。县(市、区)重点依托上级平台完善本级特色应用,一体化推进指挥调度中心等建设,开展数据开发应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元,基于上级平台建设或推广本地本单位特色应用,强化数据挖掘应用、数字赋能。

五、强化“七个能力”,全面提升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水平

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提升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履职“七个能力”,将数字化理念思维、技能素养融入政府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提升科学精准的经济调节能力。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投资管理服务、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快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

加强经济数据整合、汇聚、治理。加快建设自治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对人口、就业、产业、投资、消费、贸易等领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汇聚、治理和分析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加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统筹建设宏观经济、中观产业链、微观市场主体“三维一体”的宁夏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全面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强化经济趋势研判,及时准确预警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提高逆周期调节能力。

加强经济政策统筹协调。建设自治区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提升财政、税收、国资、金融、能源、商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字化水平,推动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二)提升综合高效的市场监管能力。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按照国家监管规则,编制完善监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健全监管事项清单动态化数字化管理机制,逐步推行“照单监管”。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加快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

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系统建设,拓展完善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加快推动地方与国家平台及所有监管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提速构建全区一体化在线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推进消费维权“一件事”改革,提高宁夏品牌口碑度和群众美誉度。

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和规范“屏、端、仪”等市场监管数字化基础建设,充分运用非现场、视频图像、物联感知、卫星遥控、人工智能、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实时监管,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能力。

(三)提升精细智能的社会管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完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数字化治理能力。

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行政复议、信访、调解、法律援助等线上受理渠道,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建设完善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打通与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数据交互共享通道,实现各种渠道矛盾纠纷在线上统一归集、分类转办、督办考核。

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全区公安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建设自治区公安大数据中心,打造“公安大脑”。推进“雪亮工程”向基层全覆盖,探索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应用,建立完善全时空、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区。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深化感知网络和应急通信网络“双网”建设,加快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执法音频视频采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危化品双重预防、车载卫星升级等信息化基础建设,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闭环管控,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完善人防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完善自治区“一屏通联”指挥调度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深入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依托宁夏社会治理基层综合指挥平台,打造覆盖区市县乡村五级的新型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的统一采集和高效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支持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健全“网格上报+网上分流+部门响应”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基层减负行动,切实赋能基层治理。

(四)提升普惠便捷的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发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增强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移动端、自助端等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全面融合政府主导的各类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中介服务等,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跨省通办、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

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迭代升级“我的宁夏”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持续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提高政府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水平。

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以数字技术助推“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一业一证”“一业一照一码”等照后减证和精简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及关联服务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涉企服务一网通办、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兑现直达直享。

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加强政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法律、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创新应用,优化数字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全区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依托“我的宁夏”政务APP,探索推进全域“多卡合一”“多码合一”“多表合一”等,探索建立个人空间和法人空间。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移动端、公共服务场所等适老化与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切实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

(五)提升系统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

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全区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打造宁夏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数字化平台,完善黄河流域宁夏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实现生态环境要素全域联网。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实现生态环境业务协同、体系融合,促进生态环境精准治理。

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深化“互联网+城乡供水”省域示范区建设,打造数字治水全国样板。加快完善宁夏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宁夏“智慧林草”、地质服务等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水资源、矿产资源、林草资源管理、地质勘查等数字化水平。完善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助推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完善自治区碳计量模型参数,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推碳排放权、用能权改革。建立自治区环境管理全统筹体系,推进水、气、土、废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修复,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六)提升整体高效的政务运行能力。加快推进政务运行流程再造、制度重构、系统重塑,支撑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建立健全自治区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各领域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逐步实现数字化治理的直观呈现,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建设自治区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和领导决策“驾驶舱”,推动实现运行情况一屏统览、政务运行实时监测、效能指标综合研判。

提升行政执行能力。迭代升级全区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健全政务外网共性办公体系,推广普及标准化的共性办公应用,创新场景应用,推动公文交换、报批审核、即时沟通、内部财务、会议培训、督查考核、党务后勤等机关公务数字化转型,助力机关运行整体化、扁平化、高效化。优化提升“宁政通”移动政务办公“总门户”,加强集约整合,形成覆盖区市县乡村五级党政机关及相关组织的非涉密、综合性、一体化办公体系。统筹整合各地各部门非涉密视频会议系统资源,形成全区统筹应用的视频会议平台。

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数字化手段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全生命周期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监督预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探索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深化各类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信息贯通融合,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有力支撑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依托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数字化平台,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机关事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区机关事务管理统一的系统门户和后台管理。加快完善全区政府公共房产、资产、机关内部人财物、办公场所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功能,分级采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提升全面规范的政务公开能力。健全完善全区五级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渠道发布为辅的政务公开发布新格局。依托已有文件数据库资源,加快建设全区统一、分级分类、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推动政策信息集成智能发布,实现政策“一库通查”,变“人找信息”为“信息找人”。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快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府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

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探索构建集政府网站、“我的宁夏”政务APP、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平台、“互联网+督查”等渠道为一体的政民互动和民意转办平台,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知识库,为群众提供智能、准确、快速响应的咨询建议投诉保障服务。

六、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各级财政支出责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动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数字普惠,加大对县、乡、村三级的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建立政务平台常态化运行与年度运维资金挂钩的评估机制。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预防廉政风险。

(三)提升数字素养。加大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立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培训课程体系,定期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数字化能力培训,为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效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专业。探索数字人才资源共享,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畅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之间人才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数字技术领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氛围。

(四)强化考核评价。制定年度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并坚持常态化考核和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经验交流,推广典型应用,鼓励基层创新,建立容错和奖惩机制。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应用效能和满意度。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政府“34567”体系框架

      2.全区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2025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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