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2-0024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2-04-21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7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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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2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内容与任务进度

(一)普查对象。包括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任务进度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统一部署,本次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组建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专业队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平罗县、沙坡头区完成试点普查任务;启动并完成全区盐碱地普查;总结试点经验。

第二阶段(2023年—2024年)。根据国家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技术实训指导和抽查校核,建设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第三阶段(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总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并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成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方案,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自治区和各市、县(区)财政共同负责全区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要实行专款专用,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五、严格质量控制

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严格按照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开展工作,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各市、县(区)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的土壤普查成果质量及真实性负责。

六、加大宣传引导

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阶段任务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壤普查、支持土壤普查、配合土壤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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