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21-002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8-26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2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1〕47 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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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47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调整自治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自治区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长:赵永清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杨培君自治区副主席

马秀珍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卫生健康委主任

员:王小成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周万生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

李郁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秋玲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田丰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守保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晓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任永忠自治区医保局局长

赵旭辉银川市市长

郝春明永宁县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李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瑞军同志、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阮越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改革推进组、项目实施组(设两个项目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单位(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工作组职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单独发文明确。

二、调整自治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和山  自治区副主席

刘可为  自治区副主席

组长范锐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滑志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

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员: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改革办、网信办、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马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杨洪涛同志、农业农村厅副厅长罗全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调整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增加宁夏调查总队为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组织实施全区劳动力调查,对就业热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等职责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的副组长、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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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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