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6-0059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4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6〕170号
有效性:
>宁政办发〔2016〕1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办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69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群众盼望。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普遍受益。以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为准则,选择办理一批涉及面广、普遍受益、最急需和长期起作用的实事,不断加快富民进程,促进民生普惠,实现成果共享。
(三)财力可行。突出政府在民生实事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在自治区财力允许范围内,每年集中大部分新增财力用于改善和促进民生,做到民生实事办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匹配。
(四)限期办结。民生实事要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具体指标内容,特别是项目类民生实事要明确当年任务量,便于量化考评。需分年度办理的,要明确当年任务量和指标值。
二、征集重点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要从扶贫开发、扶弱助困、创业就业、群众安居、社会保障、教育惠民、卫生健康、文化促进、支农惠农、安全保障等方面征集、筛选、确定一批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民生实事,不局限于民生实事具体数量。
三、征集形式
(一)各地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发放征集表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的实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面向“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征集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把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选取民生实事的主要渠道之一,每年列入民生实事的上年度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不少于当年民生实事总数的30%。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工作,认真梳理,突出重点,集中选报;本部门(单位)常规性工作以及列入年度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项目不再上报。
(二)民生实事要符合我区实际,注重代表性、全局性,选择一批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实事。指标设置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既不能保守留底,也不能盲目过大。
(三)各地各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通过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平台于2016年11月20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版文稿发送至nx20140101@163.com。
(四)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协调安排,从2016年度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筛选一批涉及面广、普惠性强的实事,于2016年11月20日前反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2017年民生实事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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