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76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22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47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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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47号

  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卫计发明电〔2013〕36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13年及下一步医改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召开会议。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厅、食品药监局、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国资委、政府法制办、物价局、医改办、宁夏保监局的负责同志;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通知);五市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由五市政府办负责通知);银川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由银川市政府办负责通知),永宁县、灵武市、平罗县、同心县、盐池县医改领导小组、卫生局、人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由县、市政府办负责通知),以上人员均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将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6月28日(星期五)9∶00前报自治区医改办。

  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联系人:王川 0951—5025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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