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76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22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47号
有效性:
>宁政办明电发〔2013〕47号
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卫计发明电〔2013〕36号)要求,现就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13年及下一步医改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召开会议。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2楼远程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厅、食品药监局、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国资委、政府法制办、物价局、医改办、宁夏保监局的负责同志;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通知);五市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由五市政府办负责通知);银川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由银川市政府办负责通知),永宁县、灵武市、平罗县、同心县、盐池县医改领导小组、卫生局、人民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由县、市政府办负责通知),以上人员均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将在自治区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6月28日(星期五)9∶00前报自治区医改办。
请宁夏日报社、宁夏广电总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联系人:王川 0951—502539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