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5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14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3〕44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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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8日(星期六)9︰00,召开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安排部署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工作,分解任务目标,掀起我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建设高潮。

  二、会场设置

  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政府二楼远程会议室;各市、县(区)分会场设在当地电信公司视频会议室。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环资委、政协人资委、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卫生厅、工商局、安监局、林业局、旅游局、农垦局、政府督查室、公路管理局、公路建设局、宁东管委会,银川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兰州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公司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部门参会人员比照主会场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做好会场设置及信号连通工作。

  (二)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农垦局、宁东管委会、银川市、石嘴山市做会议表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银川市、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其他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三)主会场参会人员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名单,于6月7日(星期五)12︰00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联系人:张伟,电话:0951—5043021

  (四)请宁夏日报、宁夏广电总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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