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2013-4044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责任部门: 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标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3-09-13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3〕127号
有效性:
>宁政函〔2013〕127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银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银政发〔2013〕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银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2—2020年)》符合银川市实际,制定的改造方式、差别化改造政策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的规定,原则同意银川市2012年—2020年实施“三旧”改造项目296个,总面积27232.5亩。《银川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2—2020年)》评估后确需调整的,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你市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抓紧制定《“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和《“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严格管理,规范实施。
三、你市要加强对“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检查项目改造实施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加强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的研究,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总结经验,确保“三旧”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